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好男人培养系统[快穿]>第 611 章 吊儿郎当的混混渣男(2)
  深夜。

  程云瑜躺在被子里,面泛春光,季淮光着上半身,依靠在床头,她伸手拿过床头柜的烟盒和打火机,打开烟盒想要抽支烟。

  烟盒里没烟了,他拧了拧眉,又打开了抽屉,抽屉里也没了。

  “别抽了,伤身体,又没好处。”程云瑜出言劝他。

  “也不知道能不能戒掉。”季淮把打火机丢到一边,又重新躺下来。

  当小混混的时候,抽烟是为了帅,不过之前没什么钱,偶尔抽一根半根,后来上了班,才慢慢抽多起来,烟瘾也不算大。

  “慢慢戒嘛,我听说嚼口香糖能够去瘾,明天我给你买点。”程云瑜很善解人意,说完她往他身边靠了靠,手缠上他的腰,对他说“我妈今天给我打电话,说二姨给我介绍对象,要我回去相亲。”

  季淮抱着她,把玩着她的头发,懒洋洋问“你怎么回的?”

  程云瑜“我当然不能告诉她我和你恋爱了,到时候她就要多问,只能找个理由推了。但我们得有打算了,我想的是,我们一起存几年钱,然后结婚。”

  她没什么大志向。村里头没上学的姑娘像她这么大的都生二胎了,她就想两人存点能办婚礼的钱,然后就结婚。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存!”季淮说着,又去亲她。

  “一个月存多少?”她追问,做着打算,“你花钱大手大脚,之前在外头的工资你也说存,结果一分都没有,等你上班了,一个月给我五百,我也存五百,存两年就结婚。”

  “工作还没找到,你就说这说那。”季淮躺好,瞬间没了和她亲昵的心思,薄唇紧抿,有些不悦。

  程云瑜也知道他不高兴,语气放低又委屈“可是总得结婚啊,我们不能一直这样子。”

  他们都谈了这么些年恋爱,过两年不就应该结婚了吗?不结婚,那要做什么?

  “能不能不要现在就想着结婚?真累!”季淮直接松开她,还翻了身。

  他的语气有点重,程云瑜眼底闪了闪,对着他的背影,眸光里不自觉就染上水雾“你是不是没想过娶我?”

  “烦不烦?”他语气很暴躁,说着又把被子往上拉了拉,郁闷道,“你才十九岁,天天就想着嫁给我给我生孩子,脑子里能不能不要只有这件事?我们现在要想的是怎么搞钱,怎么赚钱。”

  他的确没想过娶她,总觉得自己大好年华,有的是女人,不能只睡一个女人,也不能只玩一个女人。

  暂时不想结婚,多半也不会和她结婚,她总管着他,烦人!

  程云瑜听得一愣一愣,听他说的话,好像也没有不想娶她,于是又解释,“我说了,我们要存钱,先存钱才结婚啊。”

  季淮“钱是赚出来,不是存出来。一辈子当服务员,永远没有钱,还结婚生什么孩子?能养得起吗?”

  她才十九岁,什么都不懂,被他说得也止了声,但是不甘心“你说怎么办?你现在都没去找工作,也没上班,不就更没钱了?”

  “我有我的打算。”季淮快速回她,还十分自信,“你要是从那里走人了,我就带你一起赚钱。”

  “可是”

  “别可是了,你胆子这么小,我就知道你不会。”季淮又转过身子,黑眸望着她说,“结婚这事不是你张嘴说就能结,过几年它就是个自然而然的事,现在说那么多有什么用?把我说得有压力,心情不好。”

  程云瑜垂眸,加上还想在大排档工作,就小声嘀咕“我就那么一说,你这么凶做什么?”

  季淮问她“你说结了婚,孩子一生下来,我们还有什么指望?拖家带口,还能赚什么钱?让孩子和我们一样过苦日子吗?”

  她被问住,这些事她没怎么想,有了一点存款,不就可以生了吗?大家都这样啊。

  “我们以前去乡村学校,现在也把孩子丢去乡村学校吗?以前给口饭吃就能长大,现在还行吗?我家连房子都还没盖,我拿什么娶你,娶了我们住哪?”季淮越说越烦躁,“我现在只想赚钱!”

  “租房啊慢慢存钱回家盖房子”

  他像看小笨蛋一样看着她,没忍住抬手弹了下她光洁白皙的额头“孩子生出来,我还在当传菜员,你照顾孩子,然后存一百年去盖房子吗?我都入土了。”

  “唔”她的娃娃脸皱成一团,可能也觉得自己想得简单,不再顶嘴,只是出口,“那就不结婚了吗?”

  季淮“这个问题等有钱再想。”

  “噢。”她沉默一会,突然昂头,明亮的眸光对上他,轻声问,“那你会娶我吗?”

  “怎么?你还想嫁给别人?谁敢娶,我把他的头打扁!”他毫不犹豫,说的时候黑了脸,话语里还有警告。

  程云瑜望着他这个样子,娃娃脸上又染上笑意,笑眯眯去抱他,还粘人亲了他一口,声线甜糯糯“我不嫁给别人,我就嫁给你~”

  季淮将人抱了个满怀,一时兴起,又把她压在身下。

  她就是好哄,说点甜言蜜语就当真,这样的傻姑娘真的不多了。

  程云瑜见他又要来,连忙阻止“不要了,明天还要上班,腿都软了。”

  他不干,嘴里还保证“我轻点。”

  “你每次都这么说,你就是骗人。”她不信他。

  “这次肯定轻点。”

  “不~”

  她终究还是拗不过他,又被吃抹干净,季淮倒是也有分寸,也没太闹,结束后抱她去洗了个澡,然后搂她入怀。

  程云瑜上了一天班,又被折腾两回,累得不行,在他怀里入睡了。

  季淮看着这张白嫩光滑的娃娃脸,脸上露出些许怜爱,拇指和食指摩挲了下她的脸颊,眼底柔了不少。

  前一世,他把她赶走后,她还是来找过他几次想要解释,他很不耐烦,甚至抄起凳子要砸她,让她这个勾三搭四的婊子走远点。

  她伤心欲绝,没再出现,之后听从家里安排和相亲对象结婚,而他因为长得不错,抽烟喝酒吃槟榔样样都会,还会吹牛和借钱装逼,和她分开后也的确过了很久舒心的日子,女人不断,吊儿郎当过日子,没钱了去干点活,有钱又继续混日子。

  赌钱、嫖娼、做过各中灰色生意日子也算精彩,但是作息不规律,酗酒抽烟胡吃海喝,很快就大变样,提前成了中年大叔。

  没老婆没孩子没收入居无定所,谁愿意跟他呢?

  这个时候,他又重新去找她,她不愿意再见,他就威胁她,要把她家里搅得鸡犬不宁,要是再不出来见,他就直接找她老公。

  程云瑜没办法,出来过几次,他还想对她用强的,最后没得逞,但她命也不好,老公不是好东西,偷偷吸了毒,她自知没救,赶紧离婚脱离苦海,自己带着个女儿。

  他当然不会娶二婚女,纠缠了一段时间,又分开了,程家人又开始给她张罗婚事。

  程云瑜倒是反抗过,但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娘家帮不上忙,对他失望后,不再抱有幻想,又经人介绍,认识第二任老公,对方人品还行,带着个儿子。

  重组家庭,一切为了利益,对方是高中老师,也能帮衬她女儿点。为了家庭架构更稳定,婆婆提出生了孩子,程家人也这么劝她,不过,程云瑜的命也是真的不好,对方前妻又离了婚,继子和婆婆也撮合,第二任老公最后决定跟她离婚,和前妻复合。

  前妻是主治医师,娘家好,对儿子有帮衬,程云瑜怀了孩子,却只能打掉。她没文化没背景没能力,空长了一张好脸,这些年也被蹉跎得不像话,还没到四十,半头白发,满脸皱纹和疲惫。

  他挑三拣四,后面打了一辈子光棍,也没一儿半女,她比他好点,吃了很多苦,有一个女儿,想让女儿多读点书,自己也拼命赚钱,但没效果,对方还是早早辍学,比她嫁得更早,又陷入了下一轮循环。

  后来啊,他才知道,也就是年轻的她傻,什么都不要就想跟他一起存钱结婚,那些被他带回家的姑娘都怀孕了,混吃混喝再骗一笔钱,把孩子一打就走了。

  恋爱可以谈,也能睡,但想要真心嫁给他的寥寥无几,更没人愿意陪他吃苦。

  细想来,他的命也不好,自以为了不得,实则不过是小丑,同时还间接害苦了她,让她吃了一辈子苦。

  要是不被他伤,或许就认认真真上班,手里存点钱,找个好人嫁了,幸福美满。

  ……

  程云瑜今天上的是午班,昨天累,所以睡到了中午才醒,季淮比她更懒,动都不动一下。

  她要起床,他就抱着她,不让她起,甚至还想动手动脚。

  程云瑜“我要去上班,一会迟到了要扣钱。”

  “天天就是扣钱,都让你别干了。”季淮松开她,自己把被子往上拉,继续闭眼睡。

  她怕惹他生气,转移了话题“你想吃面吗?我煮点面。”

  季淮没睁眼“嗯,煮多点。”

  他们租的房子没厨房,就是在一旁的角落里放了个电磁炉,她去洗了锅,往里放了水,然后去洗漱。

  等洗漱好,锅里的水烧开,她把面拿过来,撕开包装往里放。

  他们买了很多方便面和玉米面,这里没有冰箱,其他的东西也不耐放,方便面最好了,他也爱吃。

  屋内满是面香,他也醒了,下床去洗漱,出来她把面盛好,正好能吃,他往地上一坐,开始大口大口吃面。

  程云瑜也给自己盛了碗,她看了看时间,因为要赶去上班,吃得就比较快,快吃完的时候,她问季淮“一会你要去做什么?”

  他没工作,也没找工作,如果她问,他就不爽,还说辛苦了这么久,就想要歇一歇,让她不要管太多。

  “睡觉,睡醒再说。”季淮吃完最后一口面,意有所指勾着嘴角痞痞跟她说,“昨天耗力,补补眠。”

  程云瑜脑海里浮现一些零碎的片段,脸颊染上红晕,快速拿过两人的碗往一边走“不和你说了,我洗碗完去上班。”

  家里的家务活都是她干,她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程母也是忙活着家里家外,她也觉得应该这样,程父就赚钱,干苦力活,一个主内,一个主外,等她生了孩子,肯定也是在家照顾孩子,外面的事情就交给他。

  等程云瑜一走,季淮躺在床上,他并没有睡。

  现在能靠什么赚钱呢?他没文化,没人脉,也不可能去当传菜员拿着死工资,想了想,把床头的枕头拿开,掀开凉席,从底下拿出一叠红钞。

  他前几天从大排档拿到了两千四的工资,花了不少,本来还想请狐朋狗友吃饭喝酒,又因为下雨和心情不爽,在家睡了几天。

  “一二三四五”他数着红钞,最后停下来,“一千八。”

  一千八能做什么?

  半个小时后,他穿梭在城中村的小吃街上,全国各地的小吃都有,有些干不下去的摊位要转租,他还打电话问了,摊位上那些架子就要收他六七百转让费,他没有兴趣再了解。

  季淮算了笔账,摊位费还有架子,再加上他需要配备的东西,没个几千搞不定,这条街人流量也不是很多,不划算。

  他走到一家小店里,脱口而出“老板,我要拿一包黑鲨烟”对方还未走来,他又说,“不好意思,我不买了。”

  吸烟一点都不酷,晚年还咳嗽不止,算了。

  旁边的奶茶店做活动,冰激凌一块钱一个,他买了一个,一边吃一边往前走。

  “车是旧了点,但还能骑,你要吗?我便宜给你。”

  “这个车我要来干啥?”

  “你帮我问问有没有人要,我过几天就走了。”

  小巷里,一位小老头正在和一位中年人说话,季淮闻声望去,目光落在那辆破旧的三轮车上,打量了两下,慢慢啃了口冰激凌。

  真甜,都是廉价的糖精味。

  两人还在说着话,季淮往那头走,盯着那辆车“这车怎么卖?”

  车厢两边都生了锈,红色的油漆脱落不少,坐垫也全脱落了,用几块破布垫着,车头脏兮兮的,使用年限怕是不短。

  “你要买?”小老头指了指车,“你要买的话,我就四百给你。这车能开,没什么问题,电池前年才换过。我儿媳妇生了孩子,我们要去给她带孩子,两三年肯定不回来,车放这里没人开肯定就坏了。”

  他和小老伴平时就在收废品,这个车就是拉废品的电动三轮车。

  季淮说要试驾,对方就把钥匙给他。他没开过三轮车,但电动车和摩托车都会开,坐上去后,插入钥匙,慢慢扭动手柄,往前开着。

  车子老了,开起来是有点毛病,也有点慢,但不影响,开了两圈,觉得还不错。

  他把车开回来,对着小老头说“三百五吧,车头不好掌控,右边刹车好像也不怎么灵敏,我得拿去修一修。”

  收废品的小老头比他精,两人来回周旋,他以三百七十五拿下这辆小破三轮车,插上电池,拿着小老头给的充电器,往家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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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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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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