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胖美妞姥爷的腿脚不大好,多数时候都是胖美妞自己去山里采草药,胖美妞弄来的山鸡野兔多数都进了胖美妞姥爷一家的嘴,但是,在三表哥孙新宇的撺掇下,胖美妞偶尔的也会背着胖美妞姥爷卖它一两只。
“我和你一起。”
孙新宇眼神锃亮的看着林蝶衣,林蝶衣笑着摇了摇头。
也不知道为啥,孙新宇对去黑市偷着卖山鸡野兔特别感兴趣,每一次,胖美妞偷着卖山野鸡和野兔子,孙新宇都要跟着。
与其说孙新宇担心胖美妞,倒不如说那小子就喜欢那种偷着赚钱的刺激感觉。
“后天麦收,你还是在家好好磨磨刀吧。”
林蝶衣笑着说,“那几只山野鸡自家留几只,要卖的也没有多少,很可能在大表姐那里就没了。”
“那倒也是。”
大表姐孙新红的同事赚的工资都多,家里的条件都不错,山鸡,野兔这些野味儿在他们眼里都是新鲜物,舍得花钱买。
“我明天早一点走,午后肯定能回来。
三表哥,你去村外接我。”
“啊?
大白天的还得我去接你啊?
啊,我知道了,我去接你,放心,二姨跑不过我,这一回儿,肯定不让她把东西留下。”
把亲妈防成这样也是够让人糟心的。
不过,胖美妞大姨和三表哥都不怨怪林蝶衣,谁让周香莲分不清里外人,而且伸手要东西,总是雁过拔毛,一点儿都不给林蝶衣留。
上河村的麦田不少,全部收回来总得十多天。
麦收是累人的活儿,大表姐孙新红心疼大姨大姨夫,中间肯定会回来给大姨家送些大米白面猪肉一类的东西。
林蝶衣害怕她把上回她买那么多布料的事情说漏,所以,想在麦收前去一趟县城,把该带回来的东西都带回来。
县里供销社的上班时间是七点半,前后门开门的时间是八点整,林蝶衣到的时候刚好赶上他们开门。
她推着满自行车的东西从供销社的后门走了进来。
“美妞丫头,带的东西不少?”
“大爷,早。
我大表姐去前院没有?”
“过去了,你在这里等着,我去给你把她叫来。”
很快,看门的老大爷把大表姐孙新红带过来,后面还跟着大表姐孙新红的同组同事。
“哎呦,小表妹又来看你大表姐来了?
带的东西不少啊,能不能给姐姐我点儿。”
和大表姐分管一摊的同事都认识林蝶衣,看见林蝶衣的自行车上带了那么多东西,不由得眼神发亮。
胖美妞以前做过这样的事,所以这个姐姐知道今天小丫头带来的东西有他们的份。
这是几年来的规矩。
若是小丫头带的东西不多,那么,那些东西就没有他们的份,即便是用钱买,用票换,小丫头也不干。
如果东西够多,那么,肯定是小丫头故意拿过来的,她们能跟着买些。
当然,现如今不允许私下买卖,她们心里知道,嘴上不会说,买东西的钱和票也不会明着给小丫头,只会偷偷摸摸的递给孙新红。
林蝶衣看着她微微一笑,“这次带的东西多,还真能匀出来一些给姐姐。”
“美妞丫头可别偏心啊,大爷我也想要。”
“放心吧大爷,见者有份。”
说着,林蝶衣把放在车后座上的麻袋拿下来,递给大表姐的同事,大表姐的同事把麻袋接过去,和看门大爷一起打开麻袋看看这一次都有些什么新鲜物。
都是常客,大表姐的同事心里也清楚,林蝶衣拿给她们看的是要卖给他们的,没拿下来的,是要送给孙新红一家吃的。
林蝶衣拿出来卖的东西不多,只有四只野鸡和大半麻袋新采的蘑菇。
“好妹妹,真够意思。”
大表姐的同事看见几只山野鸡还活蹦乱跳的,而且个大肉肥,不由得开心的笑了起来,“大爷,至少得给我留一半啊。”
“成,咱俩一人一半。”
看门大爷看着四只山野鸡也十分开心。
林蝶衣微微一笑,她就知道这么点儿东西不够他们分的。
“快点儿,别让别人看见。”
看门大爷一把把装东西的麻袋拎进他休息的小屋,大表姐的同事也急忙跟了进去。
林蝶衣看着他们动作迅速的模样不由得轻轻一笑,这还真是的,怎么买个东西还跟做贼似的。
一会儿的功夫,大表姐的同事就拎着一个大袋子走了出来,“你们姐两个先聊着,趁这会儿没什么人,我把东西送家去。”
“行,我帮你看着柜台,你回去吧。”
孙新红的同事和孙新红打声招呼,朝着林蝶衣摆了摆手直接从后门离开。
在大表姐这里卖东西不需要说价钱,大家都知道价,老规矩,比黑市的价格低,比正常的市场价略高一点儿,多多少,凭买家的心意。
都是大表姐的同事,胖美妞从来没计较过价钱,林蝶衣当然更不会计较。
“走吧,跟我去前院柜台那儿坐一会儿。”
孙新红拉着林蝶衣朝着前院店铺走去,“你咋今儿来啦?
咱们村没开始麦收吗?”
“明天才开始麦收,趁着还没开始忙,我过来买些零碎八碎的东西,还想去药店看看有没有药盅钵臼碾槽卖。”
“你想自己炮制药材?”
孙新红低声问道。
“嗯。
以后上山的时间长了,肯定有多余的药材可供我用。
我对炮制药材还挺感兴趣的。”
“你会吗?
这几年,姥爷不是不怎么教你了吗?”
“我偷着学过,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试着玩呗。”
在胖美妞的记忆里模模糊糊的有一些炮制药材的基础手法和知识,凭仗那些东西是根本不够的,但是,在林蝶衣的荷包项链里有一本关于炮制药材的古书,上面描述的很详细而且还有配图,所以,炮制药材对于现在的林蝶衣来说不能说难。
“咱们家也就你对这些东西感兴趣。
还有一个新宇,可惜,那小子一摸到车以后就把这些都丢下了。”
孙新红无奈的摇了摇头,“对了,你有村里的介绍信吗?
要是没有村里的介绍信,你可买不到这些东西。”
林蝶衣一愣,她倒是忘了这茬儿。
“我还真没有。”
“药品和炮制药材的工具管理的都比较严格,如果没有村里的介绍信根本买不到。
不过,以前你和姥爷不是常去县里的那家‘药堂’吗,你倒是可以去那里碰碰运气。”
林蝶衣想了想,摇了摇头,“还是算了,反正我也是一时心血来潮,想要试一试罢了,以后有机会弄到工具再说吧。”
“下次你让我爸给你开一张介绍信。”
“有机会再说。”
林蝶衣并不想让村支书大姨夫给她开这样的介绍信。
原因很简单,她只是他们村儿的采药员,并不是他们村儿的赤脚医生,没有给人开药用药的权利,自然也就没有制药的权利。
因为采药的事,村里的人吵过,这会儿刚刚平静,林蝶衣可不想因为这事儿让村里的老少爷们再一次闹起来。
“也好。”
孙新红点了点头。
林蝶衣和大表姐孙新红闲聊了一会儿,说起胖美妞她妈把布料给周香玲做衣服的事儿,孙新红也气得够呛,不过,那人一辈子就那样,生气也没有办法。
孙新红说傻人有傻福,这一次她给林蝶衣留的布头比上一次林蝶衣买的布头要好。
虽然质量和大小都差不多,但是,布头的花色却有不同。
原因很简单,孙新红一边卖货一边挑选,只要有相中的就放在一边,这可比在一大堆布头里挑选仔细的多。
孙新红还偷偷告诉林蝶衣,她留下的那几块布头里有几块尺头足有五六米,不过,供销社都是都是按照三米的价钱卖的。
林蝶衣翻了两下孙新红留下的布头,这一次她留的布头的确都不错,其中有三块特别好看,一块适合做窗帘,另外两块适合做被单。
“大表姐谢了,这几块布料我非常喜欢。”
“喜欢就好。”
过了一会儿,陆陆续续的有人过来买货,大表姐的同事也从家里回来,林蝶衣不好打扰他们工作,起身离开。
离开的时候得了卖山野鸡和蘑菇的钱。
一共是二十五块五毛钱以及两张一斤的肉票。
林蝶衣起个大早,本想好好逛逛县城,可是,真正开始闲逛的时候才知道没什么好逛的。
道路不够宽,房屋不够新,商店不够多,货物不够全……虽然是县城,但是整条街道却不够繁华也不够热闹,唯一能看的大概就是个别的建筑有些古香古色的味道,看着顺眼得多,以后发展发展也许也能算作山城的一大特色。
林蝶衣逛了一会儿,碰见家里缺的就随手买了。
一会儿的功夫便走了一条街,想了想,也没有什么好买的,便骑车去了屠宰场。
这个年代猪肉难买。
有些时候不是有钱有票就行,还得看看公家有没有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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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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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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