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呢?
矿上确实是缺人才,那些班组长的能够看个考勤就差不多了,坐办公室的,有初中文化那就是挺高的学历了。至于说修理矿灯……真没有几个人。
有没有人能修呢?
真有!
想搞技术、设备的那些人,就算不会,等上手之后也能弄明白,只是人家是干大事的,怎么会着眼矿灯这种小玩意?
后来还是娄晓娥她们班长,看她修理矿灯的时候拿着一个本子照着,这才发现人家有一本《矿灯维修保养手册》。
这可是大事。
矿灯房的班长叫丛姗,初中毕业,读一本手册不存在难度,一读之后惊为天人立即上报矿里。
矿领导组织人审查这本手册,确实其价值之后,立即让人刻印成册施行,这一下会修矿灯的可就不止娄晓娥一个了。不过娄晓娥也没失望,貌似这个月开饷给5块钱奖金。
何雨柱还不知道自家媳妇被表扬了,他昨天做了不少的套子,今天一下班就进了山,仔细观察林子里的痕迹,果然发现了不少野兽留下的足迹。
看得出来,这山里的野物还真是不少,往后进山还真是要小心点儿呢。但凡动物都有一定的生活轨迹,老猎人都是按照这些经验来打猎。
那位老爷子在传授这方面的经验时,因为缺乏实践参照,所以传授得格外仔细,何雨柱印象颇深。
就拿野鸡来说,号称横草不过,就是说行走的路上有根草横过来,都不会走过去。
针对它的这一习惯,何雨柱在下套子时候,就有意在其经常路过的地方设置障碍,但却又留下一个出口,然后将套子下在出口的地方,剩下的就要看运气了。
他还下了几个针对野兔的套子,所谓‘蛇有蛇路,鼠有鼠路’,兔子的行动那也是有迹可寻的。在找到兔子洞的位置后,他又在兔子窝附近,也下了几个套子,反正有枣没枣的打一竿子再说。
等一切都弄好了,他又转悠到其它地方,找了几棵站干的大树……今天他没拿斧头也没拿锯,不过他想试验一下新的收纳物品的办法。
将手按在一棵站干的松树上,那棵树纹丝未动,何雨柱继续存想着将它收入仓库……大约过了两分钟左右,何雨柱开始感觉到树木和地面开始震动,旋即一根根粗大的根茎从地下拔出……整棵树‘呼’的一下从面前消失,土坷垃和碎石子四处迸溅,迸身上还挺疼的。
这办法成!
何雨柱身上疼,心里却是非常的高兴,山里面这种站干的树很多,何雨柱索性又找了八棵,弄得整个人像是从土里扒拉出来的一样。没办法又回了厂里一趟,在澡堂子里洗干净了这才回家。
娄晓娥听说何雨柱进山下了套子,一个劲儿地埋怨他不带自己,知道他第二天早上要去看结果,就说第二天早上要跟何雨柱一起去看。
等到第二天早晨,娄晓娥一睁眼就想起这件事儿了,“柱子,我跟你一起进山好不好?”
“不行,我下套子的地方有点儿远,沟沟坎坎的,车不好骑,路不好走,你费那劲干嘛?要是套上了,我拎给你看是一样的……对了,你不是还要给野鸡喂食吗?我昨天把那几个水缸都装满鱼了,还有不少的虾蟹,你用我放在旁边桶里的饲料喂一下,不用舀太多了。”何雨柱叮嘱道。
“那……行吧。”
等何雨柱推车出门,娄晓娥又似乎想到了什么,追出来叮嘱:“逮到活的千万别给弄死了!”
“得令。”
何雨柱无奈:“你放心,就算是死了,我也把它救活了再带回来。”
“净耍嘴皮子,注意时间别耽误上班。”娄晓娥叮嘱到。
“知道。咱正事什么时候耽误过。”
何雨柱抬腿上车,一不小心……发出了‘唉哟’一声。
“怎么了?”娄晓娥紧张地问道。
“昨天晚上活动大了。”何雨柱皱着眉揉着腰说道。
“去死吧你!”
娄晓娥气得脸色通红,挥着小拳拳往他背上狂擂。
为了不耽搁上班,何雨柱也是一路狂骑来到了山上。
昨天他一共下了十来个套子……这玩意跟投放鱼笼不一样,何雨柱都做好空手而归的准备了,谁知道去那一看……嘿,还真的有收获,光野鸡就捉了四只,野兔也捉了四只,而且还在那活蹦乱跳的呢。
见到何雨柱过来,八小只似乎知道情况不妙,蹦跶得更欢实了,只是何雨柱这套子做得磁实,它们一晚上都没能挣脱,这一会儿工夫又有起什么用?
何雨柱找绳子将它们捆了之后塞进了苇筐,然后将套子换了个地方重新安放下去——从这一晚上的收获来看,这里的林业资源很丰富嘛。
用苇筐装,主要是但心有人犯红眼病。回家一进到院子里,何雨柱就喊道:“晓娥,你看我带什么回来了?”
娄晓娥在鱼缸边数鱼呢,见他回来,急忙跑过来,然后就看到筐里的东西了。
“哎呀,竟然抓到四只野鸡和四只野兔,都是活的!”娄晓娥惊喜地看着苇筐里的野物,已经在考虑她们如何给这些野鸡野兔做窝了。
全扣在筐底下肯定不行,最后何雨柱想了个办法,先关在一间厢房里,反正一时半会的也不住人。至于说兔子打洞,暂时不用担心,就算是耗子也没那份儿效率。
“媳妇,晚上做红焖兔肉?”何雨柱试探地问道。
“要不……等再捉几只?”娄晓娥也试探地问道。
“得,你说了算。”何雨柱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催促娄晓娥道:“走吧,别老琢磨它们了,再琢磨好迟到了。”
晚上下班……何雨柱还是加了个夜班,不过他还是可以晚点去早点走,反正是一个小时的休假。
“我跟你一起去。”
这一次娄晓娥表现得很坚决。
“行,先回去拿个筐。”何雨柱说道。
要是堂而皇之的拎着猎物回来,被人看见总不太好。
这一茬没套着野鸡,倒是套了三只肥大的野兔,给娄晓娥乐得不得。
“这一只野兔足有十来斤……”
何雨柱看了娄晓娥一眼,意思是可以下锅了。
“那……就找一只最肥的。”娄晓娥咬咬牙说道。
何雨柱笑着摇摇头,挑出一只足有二十斤重的大兔子,其余两只被他扔到厢房里。
手法利落的杀死、剥皮之后,不一会儿工夫,那只兔子便成了一大锅肉块……红烧兔肉无疑是第一选择,不一会儿工夫,浓郁的香气便袅袅飘散开来。
“哟,这是谁家在做红烧肉?”
右边院里,牛大嫂吸了吸鼻子,再看两个闺女,正在那儿吸口水呢。
“娘,好像是从那个何叔叔家的院子里传出来的。”大闺女金娣说道。
“就你鼻子好使,像小狗一样。”
牛大嫂轻轻用手指扫了一下金娣的鼻头,女孩顿时欢快地笑了起来。
咚!咚!咚!
院外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牛大嫂连忙起身过去开门,看到外面站着一个眉清目秀的小媳妇,手里还端着一碗香气扑喷的红烧肉。
“你是何主任的爱人吧?”牛大嫂认出了对方。
“是,牛大嫂,我是娄晓娥,今天柱子在山上抓了只野兔,做了点儿红烧肉,让我端过来一碗给你们家孩子尝尝。东西不多,不要见外。”
娄晓娥笑眯眯地把碗塞在了牛大嫂的怀里。
“何主任这么客气,这怎么好意思……”
牛大嫂有心不要,却又张不开口,尤其是身后俩闺女都发出响亮的吞咽口水的声音,她就更舍不得了。
“金娣,拿个碗过来,帮阿姨把碗倒出来。”娄晓娥向那个稍大的女孩招呼道。
“诶。”
女孩欢快地答应一声,起身去碗柜那儿拿了个大碗就跑到跟前了,眼睛直盯盯地看着那碗红烧肉。
“你这孩子也忒实在。”
牛大嫂嗔怪地训了女儿一句,倒是松了口气,总算是有台阶可下了。
她把肉倒进自家碗里,非要把碗刷了,然后拿碗进厨房装了六根粗大的煮红薯出来:“小娄,你别嫌弃,这是我们家自己种的红薯,个大而且很甜。”
“谢谢牛大嫂,我最爱吃红薯了。”娄晓娥也没推辞,有来有往才是相处的道理,她的情商现在可比以前高多了。
今天晚上何家的菜不少,除了红烧兔肉之外,河鲜和青菜那是必不可少的,不过娄晓娥提议,说是以后吃鱼、吃肉的时候肯定不少,为了邻里和睦,适当的时候分享一下,也是相处之道。
行啊,自家媳妇的情商够可以的,有提升空间啊!
何雨柱本来就不是小气的人,对媳妇的提议举双手造成——这不仅是加强邻里关系,也是让手里的东西过了明路。
这是好事!
“这地瓜不错。”
何雨柱也喜欢吃地瓜,不过他手里还真没有地瓜种子,本来已经吃饱了,硬是又吃了一根。
“我吃撑了。我怎么觉得这段时间都长胖子。”娄晓娥揉着肚子说道。
“长得胖好啊,俗话说,燕瘦环肥,后面的那个‘环肥’指的就是唐朝美女杨玉环,她就是个胖美女。再说了,你离胖还远着呢,充其量叫做圆润。”
“胡说八道。”娄晓娥嘴上嗔怪,眼中却满是欢喜。
没有女人不喜欢自家男人嘴甜如蜜——当然是对自己。蜀南文学
……
京城,四合院。
何雨水急匆匆地推着自行车走进院子。
“雨水回来了?这是又帮你哥打扫房子?”三大妈招呼道。
“不是,是我哥来信,我给聋老太太和一大爷、一大妈送信来着。”何雨水淡淡地说道。
“该不会是吃不了那边的苦,来信诉苦的吧?”
三大妈脸上的表情有些幸灾乐祸,她急急地回到房间向三大爷道:“他爸,傻柱来信了。”
“傻柱来信?给我的?”三大爷纳闷地问道,好象还没到这份儿交情吧?
“不是,是给聋老太太和一大爷他们家的,何雨水送过来的。”三大妈说道。
“我说呢,这不是很正常嘛。”三大爷一脸的不心为意,心中却有种莫名的失落感。
“你说傻柱是不是后悔去支援三线了?”三大妈把自己的猜测说了出来。
“不能够。”
三大爷上一阵儿分析能力还是很强的:“论生活环境,三线肯定比不上京城,傻柱但凡有得选,他也不会去三线。但这一叔,他走得准。原本老娄总在的时候,这火烧不到娄晓娥和他身上。可现在他们提前表态,老娄总跑了,这反倒给娄晓娥罩上了一顶保护.伞,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可能后悔,庆幸还来不及呢。”
“他爸,那你说他们会不会知道老娄总跑路的事情?”
别说市井当中没人才,一个大妈都能够分析出个一二三四五。
“应该……不能够。”
三大爷想了一下,说道:“如果傻柱和娄晓娥知道这件事情,他们肯定会一起离开的,怎么可能将他们扔下来?”
“那倒也是。”三大妈觉得老伴分析的有道理。
倒不能说三大爷分析错误,不同的人分析一件事情往往会得到不一样的结果,因为大多数时候,他们是循着本性去分析的,以三大爷的自私和算计,当然得出这样的结论。
“老太太,你放心,他们的日子过得都挺好,而且有一个单独的大院子,有好几间房,可以种地也可以养猪,他们还弄了两个大水缸当鱼缸,养了很多的鱼,就等着您过去吃呢。”何雨水大声说道。
“那敢情好。可我没牙了,吃鱼得剔鱼刺,我可享受不了。”聋老太太摇摇头说道。
“可以让我哥给您把刺挑出来。”何雨水说道。
“那还可以。”聋老太太立即欢喜了起来。
旁边,一大爷和一大妈也在看信,何雨柱在信中简单地将情况介绍了一遍,然后也叮嘱他们有时间过去,反正是住的地方有很多。
“一大爷,一大爸,我哥还要我把大院的情况写给他,最近大院里都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何雨柱问道。
“还真发生了不少事儿。”一大妈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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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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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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