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公不在家的第二天,想他;
相公不在家的第三天,想他;
……
相公不在家,就是想他。
李娇蓉坐在馄饨摊前,舀了勺汤,却是兴致淡淡,现在没人能拦着她,想吃几碗就几碗,可总感觉少了什么,一点都不想吃。
垂眸看着依旧鲜美的馄饨,李娇蓉叹了口气,有些纠结,不吃浪费,却又不想吃。
这可如何是好呢?
小姑娘皱眉,深知相公赚钱不容易,浪费粮食太可耻,还是决定把这一碗吃光光。
但吃了还没两口,却已经饱了。
近些天来,她总感觉食欲不振,不想吃东西,爹娘说这是害了相思病,想人想的。
可能真是这样,自从相公进京赶考,她就觉得什么都没意思,酸酸甜甜的糖葫芦只剩下了酸,香香软软的奶糕也没了滋味,就连眼前的这碗馄饨,她都不觉得好吃。
唉,也不知道相公在干什么,有没有到京城,有没有找好旅店,有没有好好吃饭……
想得有些多,越想越忍不住发愁,相公进京赶考,路途这么远,真让人担心啊!
突然,李娇蓉感觉自己的脚尖好像碰到了什么东西,软绵绵的,顿时吓了一跳,连忙低头顺着方桌与椅子间的缝隙看,原来是她虚惊一场,地上正蜷缩着一只小狗儿,浑身都脏兮兮的。
小狗儿一双大眼睛湿漉漉的盯着李娇蓉看,见她凑近竟也不害怕,毛茸茸的嘴边还依稀见晶莹剔透的口水。
李娇蓉再看向自己的脚尖,发现绣花鞋上湿了一小块,顿时明白了。
这小狗儿是闻着味道馋了吗?
口水滴了她一脚,偏偏还自作多情地把自己流下来的口水舔干净,倒是怪好笑的。
李娇蓉轻笑了笑,随即将碗里的馄饨丢了一个到地上,对它“啧啧啧”,这小狗儿虽脏,可瞧着奶胖奶胖的,还挺可爱。
见她丢了吃的,马上迈着四只小短腿趴在那颗馄饨面前,嗅了嗅,然后一口吞。
没过一会儿,又吧唧吧唧嘴,把馄饨皮吐了出来,原来这家伙只吃馅儿不吃皮。
李娇蓉惊奇道:“这狗儿竟还会挑嘴!”
听见她的惊呼,小二笑着说道,“不仅挑嘴,这狗还会嗑瓜子呢!”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会嗑瓜子?那岂不是成了精?不能。”
眼看李娇蓉不相信,小二连忙掏出一把瓜子,洒在地上,嘴上“呦呦呦”地叫着。
小狗儿听了声音,连忙跑了过去,短腿一跳一跳的,先是闻了闻地上的那一把瓜子,然后张嘴一个一个地吃了起来,最后吐出几片瓜子壳,还真会嗑瓜子呢!
李娇蓉觉得稀奇,忍不住拍起手来,赞叹道,“它真聪明,是哪家的狗啊?”
“回夫人,它没主,生它的母狗前些日子被过往的马车压死了,其余的几只小狗也都被人捡回家看门,就剩下这只四蹄雪白的没人要,整天在这条街混吃混喝的,喂它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它的嘴也越发地挑了,您瞧,这馄饨皮都不吃,光啃馅儿了。”
李娇蓉点点头,附和道,“确实挺挑。”
许是听懂了二人的谈话,小狗儿瓜子也不嗑了,四条腿趴在地上,小脑袋也垂着,发出“嘤嘤嘤”的声音,像是委屈坏了。
它不挑食,它只是捡自己喜欢的吃。
而它这副模样又把李娇蓉逗笑了,挥挥手,小狗儿立刻屁颠屁颠地朝她跑过来,蹲在她的脚旁边,又伸出舌头舔了舔原先李娇蓉丢馄饨的位置,似乎是又想吃了。
李娇蓉夹起一个馄饨,扔在地上,轻声说道,“快吃吧,你这个小馋狗儿。”
喂着喂着,李娇蓉突然看向身后的知琴,“好知琴,我能不能把它带回家,你看它多可爱,还会嗑瓜子呢!”
知琴皱了皱眉,很是严肃地答道,“夫人,四蹄雪白的狗寓意不详,是给死人披麻戴孝,不得不忌讳,况且这狗要是好好的,早就被人抱走了,哪里还会流浪到现在?”
听了她的话,小二摇了摇头,“母狗死的时候,这狗崽子都满月了,再者你瞧它身子胖乎乎的,能吃能喝还能蹦哒,指定没什么大毛病,就是这四只白蹄子,好多人忌讳,所以才一直没人要来着。”
“知琴,你听见了没,它没什么毛病,我想带它回家,好不好?如若你信这个,那我自幼父母双亡,也是不幸之人,比它好不到哪里去?”
“夫人,您怎么能跟只小畜生比呢?哎呀,我的好夫人……”
知琴急得跺脚,随即也只能妥协了。
李娇蓉蹲下身,一把抱起小狗儿,这小狗儿半点不怕她,见被抱起,四下探着头张望,似乎对眼前这个人十分好奇。
李娇蓉对着它笑,“你个小馋狗儿,吃了我的馄饨,舔脏了我的绣花鞋,就拿自己来抵债了,跟我回家好不好?我给你做个窝,好叫你不用风吹日晒的,开不开心?”
知琴还想说什么,可见李娇蓉这么高兴,也只能作罢。
摸了一会儿,李娇蓉把狗放下,转而兴高采烈地喂着它馄饨,小东西吃得香,还会吧唧嘴,真是可爱极了。
这是顾行墨离家后,李娇蓉第一次这么高兴,因着一条狗。
李娇蓉把狗抱回了家,让人给它洗干净,自己则是翻起了顾二哥书房里的书册,打算给这小家伙起个不得了的名字,最好能一鸣惊人的那种。
但翻了好久好久,仍旧没找到适合的。
就在她想放弃的时候,突然看到二字“火耳”,那不就是耿吗?忠心耿耿,这真是个好名字。
李娇蓉高兴坏了,正巧狗洗干净了被人送来,她一把抱住小狗儿,低声唤道,“火耳,火耳,小火耳……怎么样,喜不喜欢这个新名字?我想了好久的,你肯定喜欢。”
小狗垂着耳朵,任由她摸,很是乖巧。
顾家二老知道李娇蓉今天出去捡了条狗回来,也心生好奇,跑来看看。
于是,三人围着一条狗,仔细端详。
小狗倒是不怕生,窝在李娇蓉脚边,翻着肚皮睡起觉来。
“蓉娘,这狗奶胖奶胖的,毛色也怪好,瞧着就讨喜。”顾徐氏夸赞道,她一眼就喜欢上这小东西了,太可爱了。
“取名字了吗?”顾大山又问道。
李娇蓉摸了摸小狗儿的脑袋,答道,“我给取了一个,叫火耳,希望它以后能做一只忠心耿耿的狗,不要跟着别人跑了。”
“这名字好,火耳,听着还霸气,以后出去肯定不会被别的狗欺负。”
夸完,顾徐氏也跟着一块儿给小狗儿顺毛,小狗儿觉得舒服了,伸展了四肢,眼睛都要眯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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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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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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