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1983,开局我在看守所>第220章 好事,大好事
  高小柔离开后,林枫进店吃了顿丰盛的晚餐,总算是缓解了一下胃里的饥饿感。

  至于高小柔临走之前跟他保证的事,他其实并没有多少放在心上。

  因为比起那些陈谷子烂芝麻的误会,他目前有更重要的事需要去做,需要去落实。

  第二天上午,林枫直接去六顺家,找到了六顺。

  这也是他此次回文县要找的重要帮手。

  “啥?要我跟你去锦城做事?枫哥你说真的?”听了林枫的话,六顺的一双眼珠子顿时瞪得老大。

  自从上次林枫答应了要带他发展后,这段时间以来,六顺其实一直都在等待着林枫的召唤。

  这会儿终于等到林枫露面了,没想到对方一开口就是要他去省城锦城,还说是有特别有潜力的生意要他帮忙。

  六顺虽然在文县混得风生水起,但这毕竟也就是个小县城,跟锦城那种大城市肯定是没法比的。

  因此听到林枫的这个提议,他的一颗小心脏激动得怦怦直跳。

  “嗯,锦城现在正是高速发展的时期,有大把的好机会等着我们,你看看你要是愿意的话,我们明天就出发。”林枫笑着说道。んτΤΡS://Www.sndswx.com/

  话音刚落,六顺就兴奋得点头如捣蒜,“愿意愿意!咋不愿意啊?傻子才不愿意呢!”

  这年头能去省城见识见识,那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

  现在面前就有这么一个好机会,六顺咋可能放过?

  再说林枫这人他也是打心底里信服的,年纪轻轻就开了文县最大最豪华的饭店,跟着这种有本事的人物,他六顺还愁没有飞黄腾达的一天吗?

  “行,那你今天就把行李啥的收拾好,还有,记得把介绍信开了,出门儿没这个东西可不行。”林枫温馨提醒道。

  “好好,我一会儿就去办!今天就能拿到!”六顺满心欢喜地道。

  他好歹在文县也是小有关系的,开个介绍信啥的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跟六顺把这事儿谈妥后,林枫便又去了饭店那边。

  也没别的事,就是专程来拿钱的。

  饭店如今的生意依旧很好,每天的营业额基本都有上千元,最差也有七八百的样子。

  为了安全起见,林枫是要求管财务兼职收银的小丽每过四五天就得去信用社存钱。

  刚好这趟小丽还没来得及去,林枫也就直接把这些钱拿了,总共凑了个整数3000块。

  见林枫一下子拿了好几千块钱,犹豫了许久的小丽终是忍不住问道:“林老板,你是不是遇到啥事了?咋的一下子要拿走这多钱呢?”

  小丽还记得林枫之前才拿了800块钱,好像是要去省城送他小妹林乐乐上大学。

  这才过了两天时间,那800块就花完啦?

  这么快竟然又来拿了3000块钱走。

  小丽不得不怀疑,林老板该不是遇到啥麻烦了?

  又或者是去了一趟省城,染上了什么不好的毛病?

  她可是听说过省城特别大,而且那里啥都有,其中就包括一些不太正经的场所,专挣男人钱的那种。

  林老板毕竟年轻气血旺,难不成也沦陷其中了?

  林枫还不知道这小丽的内心世界竟这般的丰富。

  见对方满脸的疑惑,他摆了摆手,自信而潇洒地笑道:“哎,拿钱自然是要办正事啊!而且是好事,大好事!”

  这番含糊不清的回答,顿时让小丽心中的那个猜测更加确定了几分。

  还好事?大好事?

  这语气一听就是不太正经啊!

  小丽撇了撇嘴,看向林枫的眼神顿时变得复杂起来。

  只不过苦于林枫作为老板的淫威,小丽还是选择了沉默,只在心里默默地叹了口气。

  下午的时间,林枫没有在饭店帮忙,而是回了家里休息。

  毕竟接下来估计又有的忙了,难得有半天空闲的时间,他可不得抓紧时间偷偷懒。

  晚些时候,蚊子听说林枫回来了,屁颠颠地找上了门。

  算起来林枫跟蚊子也有些日子没见了。

  自从蚊子接手了给郝局长家装修房子的生意后,那是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

  林枫就是想找蚊子,对方也是没啥时间的。

  不过这会听说林枫从省城回来了,蚊子那是百忙之中也得抽时间过来一趟。

  一是想他枫哥了,二是也想打听打听省城锦城的情况。

  毕竟蚊子从来没去过那么繁华的大城市,心里也着实好奇得很。

  林枫倒也挺有耐心,将他这趟去锦城的所见所闻都跟蚊子详细的描述了一遍。

  那繁华的街道,豪气的百货大楼,各种各样的新鲜玩意儿,听得蚊子心里直痒痒。

  甚至蚊子也幻想着自己哪天也能去省城锦城看看,这样回来后可不就能到处吹一波了么?

  林枫仿佛看出了蚊子的心思,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蚊子,你是不是也想去锦城啊?放心,等你把郝局长家的装修搞定了,我就带你去!”

  “真的?枫哥这可是你说的啊!”蚊子蹭一下从凳子上站了起来,眼里闪着兴奋地光芒。

  林枫点了点头,“你枫哥我啥时候骗过你?而且我准备到时候就在锦城发展,作为我最得力的兄弟哪儿能少得了你呢?”

  “在锦城发展?枫哥你这是又有啥新的生意了吗?”蚊子立马反应了过来。

  比起最开始的时候,他现在已经对林枫这种时不时的神来之笔很适应了。

  反正只要是他枫哥说的,别说是去省城锦城了,就算是去首都北都,蚊子都不觉得有啥稀奇的。

  “嗯,我准备去锦城做点儿服装生意,现在这个市场的空缺很大,很值得一试!”面对蚊子这种铁兄弟,林枫没什么好遮掩的,直接就将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

  其实要不是蚊子现在手头上还有装修的事,他这趟就会带着对方一起去锦城了。

  不过早来晚来倒也问题不大。

  反正除了六顺,他那边还有个失业人员林嘉华,也能勉强用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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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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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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