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1983,开局我在看守所>第221章 这房子不错啊
  “服装生意?枫哥你也太厉害了吧?这么好的点子都能想到?锦城那么多人要穿衣服,这生意肯定能赚!”

  蚊子对林枫一向是无条件的信任和崇拜。

  听到对方这服装生意的计划,自然是又少不了一番浮夸的吹捧。

  这之后两人就这个话题进行了简短的沟通。

  当然了,主要是林枫在讲,蚊子就老老实实地听着就是。

  而越听蚊子越觉得他枫哥这服装生意的主意好,到时候生意肯定比这饭店还火爆。

  “对了蚊子,郝局长家的装修大概还要多久能完工?”这时林枫话锋一转问道。

  算起来,这装修的活儿也有一个多月了,也是时候结束了。

  “哦,快了快了,已经在做最后的收尾了,估计最多一个星期就能搞定!”蚊子立马回道。

  林枫点了点头,“行,那等你这边结束了就来锦城帮我,到时候又有的你忙了。”

  两人将此事说定后,蚊子也没急着走,而是又在林枫这里蹭了一顿晚饭,这才骑上他最近新买的那辆二八大杠离开了小院。

  次日一早,六顺准时来到了林枫家里,身后还背着一大包行李,一看就是要出远门儿了。

  相较于六顺,林枫的行李就显得简洁多了,也就是两套换洗的衣服。

  至于其他的生活用品啥的,到时候在锦城买就是了,

  “都收拾好了?介绍信开好了吧?”林枫对着六顺问道。

  六顺笑着拍了拍自己的衣服兜,“开了开了,我昨天下午就去把这事儿给办了,就在我这兜里装着呢!”

  从没去过锦城的六顺此时的心情难免有点儿激动,眼里也一直闪着兴奋的光芒。

  林枫满意地点了点头,“行,那我们现在出发吧!”

  这之后,两人便直接去了汽车站。

  买车票的时候,六顺还挺客气,提出他来买票。

  林枫作为老板,又是亲自将六顺拐去锦城的人,自然是不会这么抠搜,还是坚持由他买了票。

  不仅如此,林枫还告诉六顺,此去锦城所有花销,比如什么房租啊,吃喝用度啥的,都由他全包了。

  这可把六顺感动得不行,心里也更是坚定了要跟着林枫好好干的决心。

  车子抵达锦城汽车站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了下午1点了。

  林枫和六顺刚走下车,耳边就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林枫!这儿呢这儿呢!”

  林枫抬头一看,是林嘉华来接他了。

  这次的林嘉华没有穿那声花衬衫和喇叭裤,而是换成了白衬衫加西装裤,熨得那是没有一点儿褶皱,头发也依旧是用摩斯定了型的,看起来那妥妥的这个年代的精英范儿。

  “你可算来啦?我可是老早就过来等着了!”林嘉华边说边主动将林枫手里的那一小包行李接了过去。

  那热情的态度,比上次过来接林枫和林乐乐时那简直就是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林枫倒也没拒绝林嘉华的殷勤。

  毕竟他现在可是对方的大债主,享受下对方的热情服务那不也是应该的嘛!

  “对了,六顺,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堂哥林嘉华,是我二叔的儿子。”

  “堂哥,这是我兄弟六顺,这次是专程过来帮忙的。”

  林枫简单地给两人相互介绍了一下。

  林嘉华的注意力一直在林枫身上,还真没注意到对方身边还跟着个人。

  这会儿听了林枫的介绍,他当场愣了,心想着林枫怎么还带个人来呢?还帮忙?帮啥忙啊?

  相比于林嘉华的迟钝,六顺的反应就要快多了,立马跟林嘉华打了声招呼,“你好堂哥,我叫陆顺,大伙儿都叫我六顺,你也可以叫我六顺!”

  既然对方是林枫的堂哥,自来熟的六顺也直接一声堂哥的叫上了。hΤTpS://WWω.sndswx.com/

  林枫倒是不在意六顺怎么称呼林嘉华,不过他却被六顺刚刚的自我介绍给吸引了注意力。

  “六顺,原来你叫陆顺啊?”林枫恍然大悟地道。

  这之前他只知道六顺六顺的称呼对方,还真没有细问过对方的全名呢。

  “对,陆顺是我,六顺也是我,反正都一样!”六顺笑着说道。

  林枫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也对,陆和六都是一个意思,这么看来确实都一样。

  林嘉华这会儿也回过了神。

  虽然对于林枫为啥带六顺这么个人来锦城不太清楚,但面上他还是表示了欢迎。

  这之后林枫带着林嘉华和六顺去了那家面馆吃了碗面。

  面的味道很一般,不过能填饱肚子就行。

  “对了堂哥,房子你找好了吗?”林枫顺口对着林嘉华问道。

  “嗯,昨天就找好了,按照你说的找了个环境不错的,位置也好,就是……价格方面稍微有那么一点点贵。”林嘉华讪讪地答道。

  为了找这个房子,林嘉华昨天可是满大街的跑了好几个小时。

  也亏得他之前在报社工作时稍微累积了那么一点儿人脉,这事儿才这么快就搞定了,他也在昨天晚上就迅速搬了家。

  只不过那房子的租金着实不便宜,他就怕林枫这个付钱的人会不高兴。

  “没事,只要房子好,租金贵点儿就贵点儿吧!”林枫满不在乎地摆了摆手。

  反正他现在也不怎么差钱,房子自然是条件好位置好为主。

  再说就这个年代,租金就算贵又能贵到哪里去?

  听到林枫这话,林嘉华顿时松了一口气,心里的那块儿石头也放下了。

  三人吃过饭,林嘉华就带着林枫和六顺去了他新租的房子。

  果然如林嘉华所说,这房子环境不错,且还是那种敞亮的大院房。

  里面总共有五间房,中间是堂屋,左右两边是四间卧房,院子中央有一棵桂花树。

  除此之外,还有一间小厨房,厕所是那种抽水时蹲厕,看着干干净净的。

  这样的条件,难怪房租价格会不便宜。

  “堂哥,这房子不错啊!卧房也多,这样我和六顺之后也有地方住了。”林枫看着四周的环境,很是满意地点了点头。

  只是话音刚落,林嘉华就惊道:“你和六顺?可是我只租了这其中一间房啊,三个人的话……”

  后面的话林嘉华没有说明,但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就他们三个大男人挤一间屋这事儿,那是万万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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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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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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