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就藩选择了安南,这事在公卿之中形成了共识,一时间太子的压力骤减。
而这时,齐王的就藩问题又来了。
齐王只比秦王小一岁,虽然还未成婚,当皇帝已经开始焦虑他的未来了。
中南半岛,安南是最适合的地方,因为这里的汉化程度较高,统治起来压力不大。
而其余的地方,如高棉,暹罗,基本都是鸡同鸭讲,困难数倍,不是区区几年的时间就能奈何的。
在这种程度下,皇帝只能另寻地方。
菲律宾,则成为了最佳的选择。
因为吕宋总督府的存在,如果将齐王就藩于此,将会在长时间内形成相互扶持的关系,甚至互为犄角。
由于地方相隔太远,皇帝对菲律宾地区实在是不了解,所以只能征询金堡的意见。
几日的思考,让金堡需要总督府达成了一个初步共识:绝对不能将齐王就藩吕宋岛。
些许的避讳自不再提,考虑到未来的利益冲突,就让众人无奈。
可以想象,在儿子和遥远的吕宋总督府相比,齐王显然是占据着极大的优势,总督府处于下风。
肯定的说,必然会有逐步被蚕食的命运。
众人商议多时,最终将目标对准了——棉兰老岛。
其实在吕宋与其之间,大大小小拥有着数百座能够住人的岛屿,但是唯独有棉兰老岛面积最大。
当然,距离也是够远的。
在这种情况下,面积大,距离远,完全满足了总督府的需求,齐王想必也是很满意。
将密信封到木匣之中,派人送回北京后,金堡再次召集众人:「若我预想不错,陛下应当是应运允的。」
「一旦朝廷有旨,咱们总督府自然逃脱不了责任,秦王殿下就藩需要打仗,而齐王则需要开荒了。」
「到时候人力物力,钱财无数,都需要咱们总督府来供给,麻烦不断啊!」
听到这,布政使立马愁苦了:「好不容易富余了些,又要大规模的支出了。」
说着,他拱手对着金堡:「总督,咱们吕宋虽大,但却只有一府之力,何以帮扶一个藩国?」
「还望朝廷多多服助才行。」
「这是自然。」金堡忙点头:「此乃全国之事,岂能让我们吕宋独自担当?」
这一番话,让众人纷纷点头。
虽然中央为大,但地方的利益也不能被忽视,老实的任人宰割,后患无穷。
「不过,北京距我长达上万里,一个来回数月即无,等到圣旨到,怕是得到年底了。」
金堡沉吟片刻,沉声道:「依我之意,齐王乃天潢贵胃,亲王出身,必然得小心伺候。」
「如此,不如咱们先派一支人马去往那西夷口中的棉兰老岛,先建个港口码头,打个头战如何?」
众人纷纷思虑起来,不一会儿则纷纷拍手赞好。
提前做好准备,也能显示吕宋的认真,同时一小支人马,也不太损耗钱粮。
很快,几人就达成了共识:应当派遣三百人,刚好一艘船可以装载完毕。
只要寻觅到良港,就能够派行土人前去修建,待到皇令一下,准备工作已然完毕。
就算是将来齐王不就藩,这个港口也会是吕宋的钉子,中转站,给未来的扩张作铺垫。
怎么算都不会亏。
就算是亏了也无妨,毕竟是用总督府的钱粮,为自己的前途去做事,值得。
很快,军中就开始征召勇士了。
总督府这
次也算是大方,凡入选者,直接出银一百块,让其子嗣无忧。
同时,但凡军官者,一律官升一级。
可就算如此,应征者也不过是寥寥。
在吕宋华人,亦或者土人,他们打心底里明白,吕宋群岛依然是附近最适宜居住的岛屿,棉兰老岛距离远,危险系数太高。
这时候,谁也不想拼命。
王成自然也是如此。
在朝廷进攻吕宋时,他就是那上百个起兵之人,使得城池内乱,从而营造出良机。
由此,他不但获得了丰厚的赏赐,更是成为了入军,队正,衣食无忧。
刚散衙,吩咐值守的军士认真后,他就悠闲的回到了家中。
手里吊着两斤肉,哼着小曲,刚跨过门槛,他就见到客厅中坐着一人——张癞子。
或者说,是曾经鼓动他们起乱的领头人,如今的营正。
当然人家现在也有大名,叫张恩,皇帝圣恩的恩。
「张哥,你怎么来了?」
见他穿着常服,王成轻声笑道。
「哎,军中闹腾。」张恩叹道:「你是知道的,总共不过五千人,选出三百人来,还得是老将,到如今竟然无人报名。」
「这要是继续下去,总督府的颜面何存?」
王成放下肉,随手拉起椅子坐下:「张哥,不怪咱们如此,实在是今次不一般。」
「总督府没有正经的政令,只说是开拓岛屿,赏赐却如此丰厚,大家都不是傻子,没几个想去做这断头的买卖。」
张恩沉声,抬起头:「大家如此想,那么到了后日,总督府必然是强令了。」
「老二,这次你得主动了。」
「张哥?」王成不解。
「官升一级,即刻就是营正。」张恩认真道:「这样的机会千载难逢啊!」
「就算是再有危险,那也是普通兵卒的事,对于咱们这样的军官来说,安稳的很。」
这一番话,彻底打动了王成。
「张哥,喝茶。」
这时候,其妻走了出来,身着布衣,头上的木钗早已经换成了银钗,多年的辛劳,却让她身姿丰腴。
这也就罢了,在吕宋这样的地界,女人黑是常态,而其妻却白皙的很,虽然粗糙了,但已然是稀奇。
不知不觉,他看呆了,愣了一会儿,口中竟道:「王老二,你放心,若是你出事,妻子某必然照顾得妥妥当当,若是有违此誓,必被妈祖娘娘五雷轰死。」
如此毒誓,让王成心惊,一瞬间满心的感动,直接涌向了喉咙:「张哥,有你这句话就足够了。」
一时间两人紧紧的抱住,有种说不出来的感动。
王成主动***,立马就获得了整个总督府的好感,直接晋为营正,得称指挥使。
最后一艘千料大船,伴随着几艘小船,乘着海浪,去向了棉兰老岛。
一路上的风波自不必提。
此时,在中南半岛,已然是战火纷飞了。
首先,缅甸的孙可望不甘寂寞,派出大军攻打暹罗王国,你来我往好不热闹。
而在安南,南北朝的局势随着大明的掺和,竟然有些不稳起来。
说来好笑,面对外敌,两方已然是血海深仇,何谈自然是不可能的。
那么最佳的方法就是消灭对方,统一全国,从而凝聚最大的力量,抵抗外敌。
而似乎是从缅甸得到了好处,葡萄牙,荷兰,都有意向安南出售火器,赚取大量的白银。
而随着大明的崛起,他们连铜钱也不再嫌弃,因为铜钱可以购买大明的
货物。
皇帝自然是不知此事的,就算是知道了,人家来个阴奉阳违,你也没办法。
受困于此时的生产力,锦衣卫并不是万能的。
「哇哇哇——」
玉泉山庄,宫殿之中,一声嘹亮的哭喊,响彻整个山庄。
皇帝守在门外,心中格外的欢喜。
按照道理来说,成为皇帝十多年,他已经有了三十多个子女,后宫有封号的嫔妃近五十人,直追当年的太祖爷。
成为一个父亲,对他来说应该是习以为常了。
但,这一次则不一样。
因为此次诞生的,将是大明,亦或者中国几千年来,第一个中西混血的皇子。
如此多伟大的创举,怎能不让人激动?
而在宫殿外,一同守护的还有其妹妹,克雷丝。
而生下皇子的,自然是姐姐妮可。
其澹黄色的长发,已然被收拢,曾经的一些许雀斑,也已经荡然无存,红唇微张,澹绿色的眼眸之中满是急切。
虽然是西人模样,但却穿着一身大明式的宫袍,中西结合之下,别有一番美感。
在听到一声嘹亮的哭喊后,她才松了口气。
皇帝一把搀扶住她:「你也是有身子的人了,也得小心一些。」
「谢谢陛下。」克雷丝客气地说道,拍了拍高耸的胸口:「我的上帝,真的是吓死我,快三个小时。」
姐妹两人双双怀孕,不过都是在皇帝有意的控制下,错开了日期。
相差近四个月。
毕竟如果一起的话,就体会不到洋马的乐趣了。
「恭喜陛下,贺喜陛下,是个皇子——」
产婆整理一番后,才处出来报喜。
皇帝摆摆手,迫不及待的来到了殿中,见识到了自己中西合璧的儿子。
怎么说呢,一如既往的丑。
但是,到底是混血,相较于那些同时的婴儿,其鼻子相较高一些。
当然,只有经过对比才明白,毕竟婴儿的五官实在是太小。
作为产妇,妮可大汗淋漓下,也被擦拭了身体,换上了一身新衣服,躺在床榻上,睡了过去,但脸上荡漾着笑容。
「这是为何?」
看完了孩子和女人,皇帝顿时感觉自己有种难得的振奋感。
带着笑容,来到了书房。
在路上,他已经想明白了关键。
如果打到欧洲,他怕是真会封此子为王了。
这时,一大堆的奏疏,瞬间将他的喜悦淹没。
绍武朝内阁相较于前明,与满清,有人很大的不同。
最简单的形象比拟,就是前明内阁奏疏,是判断题,皇帝只有是和否的权利;满清的军机处则是应用题,皇帝虽然只是口述,但费脑子。んτΤΡS://Www.sndswx.com/
而如今,绍武朝却是选择题。
内阁的相权分割明显,九部中,阁老们各有话语权权,不过,首辅则同样有话语权,只是在第二罢了。
每一件奏疏,必然是两个选择。
「判断题太无聊,应用题太难受,还是选择题好做。」
皇帝感慨道。
批阅奏疏时,他翻到了关于安西之事。
李定国明言,驻军只能安稳一时,教化又太远,如今见效最好的方法只能是徙民。
「就算是最近人口新增不少,但中原也人少啊!」
朱谊汐叹了口气。
说实在,人口普查,困难重重。
但随着三老的设立,这种困难就减缓了很多。
而最关键的,莫过于免除丁税,这就让百姓们没有负担,朝廷统计人口也就方便了很多。
当时乾隆年间,因为丁税定额了,因为如此才施行了世界上第一次人口普查。
人口普查不难,最难的是统计土地了。
「河南今时不过四百万,虽然说恢复的极快,但相较于以往,却是仍嫌不足。」
朱谊汐从书架中,找到了去年末统计的人口考,虽然不太精确,但也不能苛求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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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老,少,共四类。
像是什么职业,行业,身份,祖籍等,根本就无精力。
全国二十五省,两将军,一总督,合计人口一亿六千万。
其中,人口最多的省份,则是江西省,从未遭灾,导致其丁口繁盛,共计一千零五十万。
依次为江苏、福建,浙江,河北,五鼎甲。
人口最少的省份,则是绥远了,只有区区二十万左右,五城。
其次是宁夏、辽东,河南、甘肃。
赋税上,江苏仍旧一枝独秀,以一千两百万的数额,居天下之首。
天下第一府,仍旧被苏州占据,达到了年缴五百万的状举。
底子太厚了。
当然,松江府也不遑多让,紧随其后。
排到第三,则是浙江的宁波府。
第四为福建福州。
第五,则是天津府。
傍晚,忽起大风,暑热一瞬间就消除了,只有沉重的铅云压迫而来,树木摇摆,百兽竞走,热闹非常。
「冬冬冬——」
暮钟在鼓楼响起。
三重楼门次第而开,各衙门就有大批官员络绎出来,这是散衙了。
最后,宰辅的清凉伞一一在御街旁张起,随着辚辚车驾穿过长街,惹得官员们纷纷让路,恭敬异常。
随着皇帝年年出行避暑山庄,导致此地已然形成了别宫,就像一座小皇城。
郑森躬身拜下,心中止不住的艳羡:宰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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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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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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