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地方人烟稀少,界碑之后也没多少兵守。耶律烈分散了部下,抓了一群野山羊扮作牧民,在几个荒村住下来了。
逃亡这些年,他们扮牧民的回数多了,脑袋上缠个头巾,轻车熟路地混进了山脚下。
此地又叫胜州,望我军将士战无不胜的意思唐朝时大败突厥,为扬我国威,沿着黄河建了三座受降城,接受敌人投降纳贡,胜州就是当年的东受降城。
这片地界在黄河“几”字段的东北角上,临着河的地方不好守,北边蛮人部落取水都爱往这边来,谁都想临水而居,是以频频易主。
半个千年过去,这片土地上界碑立了好几块,边境线总是模糊的。
偏偏此地又在云中榆林段长城的外边,山又矮,也没个天险可守,所以驻军不足之时,将士们总是退守内关,这块地方只会留下几支杂兵,荒凉得很,百姓也渐渐拖家带口地跑了。
可刨掉人烟稀少这个缺点,这确实是个好地方,左边有山,右边有水,堪称有倚有靠。
耶律烈流亡十年,就没呆过这么和平的地儿。
他也从没离城池这么近过,近得天晴时他向西能望到西夏的王城,向东能望到盛朝的云中城。
两座军事重镇城墙巍峨,对面而立。
而他在两国脚下的野村里。
戍兵每日在官道上来来往往,与他们只隔着一块贫瘠的庄稼地,谁也懒得瞥一眼这群衣衫褴褛的牧民,谁也不信西辽后主、草原上赫赫有名的野狼王会突然从这儿冒出来。
曾经煊赫一时的西辽王朝,太阳汗的后裔,竟躲到西夏和盛朝两只臭脚脚趾上了,隐姓埋名,扮着牧民,学着汉语,藏在两国的羽翼底下,以躲避北元大军压境。
这是西辽百年、乃至放眼契丹十二世帝王,都绝没受过的奇耻大辱。
耶律烈足足三天没吭声。
荒田里有小孩大笑着喊:“少爷,你瞧瞧这是什么?我掏着个野鸭窝,咱晚上烤蛋吃!”
“出息。”耶律烈远远瞥了一眼,懒得动弹。
他喝着寡淡的水酒,尝米汤里撒把盐煮菜的味儿,也审视着部落里的人。
流亡路上生下的孩子也长得蓬头垢面的,干净不到哪儿去,生气时候会学狼叫,学马嘶,不管饭生饭熟都拿手抓着吃,打架打不过就上嘴咬,打赌赌输了敢剁自己手指头。
他们像脱了一身毛的狼崽子,只是沾染了点人的习性。
如今穿上不缺胳膊不少腿的衣裳,也学汉民的样子,在脑袋顶上糊了块马尾毛当头发,盖住了他们契丹族剃秃的头顶,右手笨拙地操起了筷子。
孩子有了孩子样,为人父的便有了父亲样。
往日他那些杀人不眨眼的部下,在这荒村中竟也局促起来了看见灰有二指厚的厨房,觉得新鲜,摸摸篱笆墙,也觉得好玩。漫山遍野跑着捅鸡窝,抓黄鼠狼,笑闹声能从天亮响到天黑去。
“少爷,这窑洞修得好,一块棉帘挂门上就不走风了。”
“房子底下还砌着烟道,他们叫这是暖炕!睡了一宿,热得我浑身发汗,嘴里都起泡,比裹三层毛毯子还暖和。”
耶律烈摔了个酒碗,目光阴沉痛骂道。
“曾经王城里躺着黄金,抓着美人奶子睡觉,眼下一个破窑洞,你倒觉稀罕!漆水郡王竟有你此子,祖宗也该觉得耻辱!”
那部下冷不防他发这么大火,骇一跳,垂头耷肩不敢作声了。
周围部下烧火的、做饭的、掏鸡窝的、抓着娃娃荡秋千的,都噤若寒蝉地缩了手。
耶律烈目光扫过他们,心里的火气横冲直撞,没等升上喉咙口就又哑了。
他在这复杂的悲苦里体悟人生乌都却激动得彻夜不寐,白天装出一副憔悴样,才能忍着不露出眼睛里的亮光。
这是东胜城,向东直走三十里地就是云中城,两头只隔着一道边境线,进了云中就到了大同!
三十里地,只要给他个车,半日就能过去,甭管马车骡车牛车羊车!拴两条猎狗拉车都行!
往更好处想,要是走半道上遇上驻军,他还能向驻军求援,华夏民族的同胞不会忍心看一个黑头发的四岁小孩独自流浪的,随便给他送进哪个边城去,还愁没一口饭吃?!ΗtτPS://Www.sndswx.com/
只要让他出了这道篱笆墙……
枯黄的篱笆木栏上那个狗洞,闪着世上最耀眼的光。
这狗洞不知道是什么小哈巴狗留的,没准是黄鼠狼偷鸡时刨出来的,比人脑袋大不了多少。
乌都屈下身子,他膝盖和双肘力量不够,爬得艰难,在洞里蠕动半天,爬出半个身子去,屁股卡住了。
他两只手奋力地扯着乱七八糟的藤,半天没能挣扎出去。
身后突然一声厉喝:“你在干什么!”
那是二王子耶律兀欲的声音。
乌都心口一咯噔,半天没回头。
他听到身后的脚步声,还有耶律兀欲慢慢提刀的声音。
“你想逃?”二王子戏谑地笑了一声,将要提声大喊:“父汗,乌都他要跑……”
“大兄!”
乌都比他反应更快地喊了一声:“大兄快救我!哇啊啊啊救我!”
他肩膀抖抖索索,噌噌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缩回了篱笆墙内,眼里蕴着一泡眼泪,扑上去抱住了耶律兀欲的大腿。
“大兄!哇啊啊啊啊!虫虫!”
二王子提着刀,傻成了一块石头。
他脖子僵硬地一节一节弯下头,看见乌都全身扭得跟麻花似的,手脚乱刨,围着他双腿“啊啊嗷嗷”边爬边惨叫。
再一看,乌都手上扒着一只小蝎子,那蝎子没他指头长,可怜地蜷成个团,都快被他惨叫啸出的气流吹跑了。
“蠢货……”
耶律兀欲拎着他的袖子,呼啦啦抖了抖,把蝎子甩飞了。
“大兄!大兄你真好呜呜呜。”
乌都哇一声就哭了,他柔软得像团棉花瓤子,抱着他大腿的双手却死紧,拽也拽不开。
耶律兀欲只觉得毛骨悚然,这狗崽子,往常一脸无悲无喜的圣人样,两人面对面永远身份倒置似的,不论自己说什么、做什么、气什么、嚷什么,乌都都拿“呵呵三岁小孩不懂事”的眼光看他。
从他嘴里居然会喊出“大兄”?居然会央求他抓一条虫,此事必有蹊跷!
他提起乌都就走,迈出小院嚎了一声:“父汗!父汗!乌都傻了!”
乌都被他拎着后襟,脑袋和四肢一齐朝下,他在这晕头转向的姿势里看着那个狗洞越来越远,一时间悲从中来。
堂堂天文气象研究所的杰出青年英才,在这一日无师自通,学会了装小屁孩撒泼卖萌。
老话说的那“心有灵犀”大约是骗人的,起码师兄忍辱负重的时候,唐荼荼一点没接收到,她还过得挺滋润。
几个纨绔子弟第二回凑齐人,就开始商量大计了。
唐荼荼:“上回去吉祥酒楼吃饭,我听说那边有个废弃的烧砖厂,离县衙不算太远,马车半个时辰能到,骑马也就两刻钟的事儿,但我还没去考察过。”
唐荼荼一直惦记着那个砖厂,她来了县城这么久,只见过那一个宽敞又规范的场房。
几人坐着马车晃荡过去。
这地方不愧是给皇帝行宫烧过砖的,烧窑烟囱冲天,整整齐齐十座,火窑纵深挖了七八米,沿着穴口一路向下就走到了地底下,里头像个乌漆墨黑的茶壶内胆。
唐荼荼从没见过,研究了研究了这形状储存热量的优点,被古代匠人的才智折服了。
这片砖窑他们用不着,厂房还有很大的余地,原来的烧砖工人吃住都在这地方,建有饭堂、仓库,还有几十间十人宿的大通铺,桌椅板凳都还新,地方是绰绰有余了。
唐荼荼惊喜扭头:“我觉得妥!就租这儿吧,大概多少钱能租下来?”转念一想:“这地方找谁租啊?还有掌柜的么?”
公孙景逸摆摆手:“小事儿,我来办,你只管写你的打油诗。”
唐荼荼就关起门来埋头写诗。
她脚底下踩着节拍,嘴上念着韵脚,宅家里写了三天,吃饭也在念,睡觉也在念,半梦半醒间想到什么新句了,一下子就醒过来了,赶紧摸过纸笔记下来。
满脑子都是儿歌顺口溜,写得快要疯魔了。
自己一个人闷头写久了,会落入咬文嚼字的窠臼里,硬是抠字眼,把每一个念起来不够琅琅上口的字反复修改,特别拖累创作进度。
她把写好的一沓稿纸发给全府,动员了全家人一块帮着想。
顺口溜影响力巨大,珠珠跟芳草几个在院子跳皮筋,跳着跳着就成了:“马兰开花二十一,二五六,二五七,熏醋不能治风寒,秋冬清肺要吃梨。”
跳着跳着,珠珠停下来,捂着肚子笑岔气了。
唐荼荼:“……要不,你们就拿顺口溜跳皮筋?”
于是满院子都是牙牙儿歌声了。
“勤通风,勤洗手,衣裳被褥勤换洗,不晒被子是大忌。”
“常咳嗽,赶紧治,吭吭咔咔难受死。”
“晨刷牙,晚漱口,烂牙不敢瞎胡拔,吃完糕点及时剔。”
嘿,效果很好。
唐荼荼有点惊喜,又教前院的护卫念了念,让他们清早边打拳边念。说也奇了,一个早上的工夫,几个护卫一字不漏地背下来三首。
印坊还没开门,顺口溜还没印出来呢,仅凭听觉记忆,效果居然这么好?
唐荼荼发散思维,抓着和光商量:“要是咱们办一个全民体育比赛,也不用全民,就各村办各村的,县里边发赏钱下去,你说能不能行?”
“你细说说。”和光没听明白。
唐荼荼:“比如跳皮筋,跳绳,踢毽子,花式蹴鞠,反正节律强的运动,都可以把顺口溜加进去,每样组一个比赛,就比谁边跳皮筋、边背顺口溜,跳得最好,背得最顺!”
公孙和光:“……?”
她觉得不大行,什么“全民体育比赛”,听也没听过。
跳皮筋踢毽儿比个什么赛,这些女孩儿爱玩的花里胡哨的东西,都是关起门来自己玩的。农家百姓倒是会在外边三五扎堆地玩,却也不成体统。
真正玩得像样子的,那叫社戏,有专门的社戏班子,赶庙时遍地都是,踢毽的能踢出三百六十种花样来。饶是如此,百姓也看腻了。
唐荼荼越想越觉得可行。
千万个脑细胞在她脑袋里嗷嗷叫着,闭眼也睡不着,她有点魔怔,又连着两天熬夜伏案工作,终于补全了这个思路。
运河一结冻,海边一休渔,静海县起码八成的人都空闲下来等着过年。
这地方靠海吃海,沿河的是湿潮土,排水不佳,临海的是盐土,种什么死什么,是以农、林、牧、渔四业缺了仨,只剩捕鱼捞鱼,煮水化盐。
虽说入京的粮草全从天津过,百姓从不缺粮,可冬天没有活儿干,百姓全窝在家里长膘。整个腊月一直到元宵,酒肉不忌,得脑梗血栓的都比往常多。
让他们边背健康顺口溜,边出门运动,还有比这更好的季节吗?
太完美了!
唐荼荼去县衙跟两位大人一说,唐老爷还在思量,赵大人已经眼前一亮,拍桌叫了声:“好!”
他离卸任的日子越来越近,心里边就越紧迫,正愁还有什么能添功增绩的事儿,一听这全民体育比赛,出发点好,寓意佳,省钱又省事,再好不过了。
作者有话要说:哒哒哒,200章啦!超感谢还在追更的仙女们,发三章不限量红包庆祝一下评论的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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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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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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