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去给我娘买头面,首饰挺贵的,掌柜的不想还价,便送了个扳指作添头,我家也没人戴扳指,就送你了,二哥不必多心。
那剑穗吧,确实是我亲手编的,大过年的,身上戴点红的吉利。
添头……晏少昰啼笑皆非。
他跟不上姑娘家九转十八弯的心思,不知道这个“添头”里藏了多少折曲,读来只觉有趣,比她上回那封阴阳怪气的回信好多了。
她落笔重,力透纸背,每个字的顿笔着力处都会陷下去浅浅的凹痕。
正经文人是看不上竹锥笔的,笔锋太利,也太容易划破纸。上好的宣纸薄得透光,经不住竹锥笔这么划拉。
她用的这纸十文钱一刀,便宜得没法看,色儿泛黄,触手涩粝,浆屑杂质全浮在上头。
因为原材差,洗浆工艺不佳,做出来的纸张很厚实,拿竹锥笔写字却正正好,这才显出她那手字的漂亮依稀记得叫甚么“硬笔书法”。
晏少昰非常霸道地想:可以叫造纸坊琢磨琢磨这厚纸工艺,造出白净的好纸来,总不能让她年年用这烂草纸。
各朝都有一些风流名士,拓过硬笔写本,闲来无事会写着玩,只是硬笔从不入主流,但要是硬锥笔确实写得快,出墨流畅,润笔省事,科考中应当放宽此限制,爱用什么笔都随考生自己。
二哥那边也是生炭火的吧?
夜里可得留心啊,窗户必须留缝,烟囱炉膛都得勤快清理,一氧化碳中毒了很麻烦的,一祸祸就是一屋人。
她思路跳得快,五页纸能写十来件事儿,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没什么条理。
晏少昰也叫她搅得频频分神,逐字逐行往下看。
看到唐荼荼写“我交新朋友了”,他眼皮一耷,眯起眼。
看到“他们说要跟我义结金兰”,晏少昰眼里温度立马凉了。
这傻东西,她还偷着乐!见了一面就说要义结金兰的,能安的什么好心?!岂不是黄鼠狼惦记鸡?
他转着扳指,摩挲着这触手温滑的玉,以防被这几条黄鼠狼气到闭气。
看完剩下三页日常琐事,视线落到最后几行时,晏少昰心尖又柔软下来。
嗐,一月不见,还挺惦记你的。
祝殿下身体康健,早日凯旋。
贺晓
她终于敢在信里用回自己真名,这个朝代知道她姓名的,掰着指头数也只有五人。
这份藏在铁锁里的“惦记”,像铠甲里头包裹了颗红心,确实值得用尽机巧破解三天。
反复读了几遍,晏少昰连着十天没看见只言片语的燥意,全消解在字里行间了。
他把那枚扳指戴手上,罩上护耳,特特取了剑挂在腰间,红穗飘扬,就这么出去晃荡了两圈,从营房走到舆图大帐,从议事厅走上城墙。
一群兵一头雾水地看着殿下来回溜腿儿,跑过去问:“殿下,要准备轿子吗?”
晏少昰抬手制止,淡淡说了声:“不必。”
他站在城头眺望远方。
几个将军以为殿下又冒出了什么奇计,要安排布防了,连忙跟上城楼,瞧殿下眉眼沉实,是在深思的模样,谁也没吵扰,悄默声坐了一排。
一伙将军吹了半个时辰风,看着殿下慢条斯理吃完了半盘点心,灌了两壶茶止渴,剩下半盘实在吃不下了。
他一回头,奇道:“你们坐这儿做甚?”
合着殿下站城墙上发呆?
忠勇公孙知坚哈哈大笑:“雪景难得,上来看看雪殿下戴的是耳衣?”
耳衣也叫暖耳,唐时就有了,时下的耳衣都是圆帽底下缝俩块貂皮,盖住双耳,一跑起来松垮垮地兜着风。
唐荼荼这护耳,面上絮了层兔毛,里头的棉花瓤子填得紧,正好做成耳朵大小,能把双耳包裹在里头。
两耳之间的通连絮的棉花少,绸布里穿进了几根篾条去,篾条烧弯,就能牢牢实实扣在头上,跑跳骑马都不容易掉下来。
孙知坚:“这样式古怪。”
“是新样式。”晏少昰含糊一句,拿给孙将军看了看。
两人都觉得这个好。
老将军比他想得更深一层:“棉花填得厚实点,还能隔隔炮响,炮兵费耳朵,不是耳鸣就是耳聋,填塞棉花并不管用,咱们拿这耳衣试试。”
“我即刻吩咐。”晏少昰又把护耳扣回自己脑袋上。
军师陆明睿站旁边看着,酸得直撮牙花子。
殿下这一身披挂,俩肥耳朵鼓在精铁盔甲外边,不伦不类的,像个杂伍兵。
剑柄上栓着的红穗子快要拖到脚后跟去了,他连那红穗穗的尾巴毛儿都舍不得剪短点!就那么耷拉着,要是个腿短的,保管走一步绊个趔趄!
葛规表是个实诚人,疑惑地盯着殿下的左手:“殿下扳指戴错手了吧?该戴右手才对呀。”
扳指是防箭羽割手的,左手持弓,右手拉弦引箭,他又不是右撇子,扳指戴握弓那手上有什么用?
“我省得。”
晏少昰点点头,摩挲着那枚扳指,淡笑不语。
陆明睿牙凉丝丝地疼,抓着这傻大个儿下城楼。
“你是不是兵书读傻了?殿下是什么人,能分不清左右么?玉石质地疏脆,经不住弓弦击打,这东西戴着图个好看罢了,正经扳指谁戴玉的?”
正经扳指要么是精铁的,要么戴虎骨扳指,质地梆硬,碎了就换。不正经的扳指才往左手大拇哥戴。
谁知道哪个姑娘送的……嗐,堂堂皇子殿下,谈个情还跟小孩儿似的。
上马关棉、布储备丰裕,这护耳又没什么工艺可言,到了晚上,城墙和瓮楼上的哨兵就全戴上护耳了,给殿下抄回了一兜“爱兵如子”的好名声。
今夜的宿卫头子是振威校尉张耿,早就听闻万里眼的厉害,奈何这神器不是人人能用的,校尉也得排号,排了半月总算轮上了他。
顶着呼啸的寒风守夜啊,放往年那是叫苦连天的事儿,今年却成了得排队去抢的美差。
他大步走上主城楼,想看看这万里眼有什么神通。说也奇了,张耿才附脸过去,看清景物,立刻惊得屏住了呼吸。
眼前是一望无际的草原,夜风吹得野草浮动,像一排一排的海浪涌过来,天地浩瀚,而人如草叶渺小。
忽的,张耿目光一疑。
远方的原野上浮着几十个芝麻大的黑点,若是看得不仔细,晃一眼就过去了,盯着黑点细细辨认,才认出那是个几十人的队伍。
那些人骑着马,身子却伏低在马背上,鬼鬼祟祟地摸向这边来。
有敌情!
草原上月辉皎洁,天地交界之处向来是黑的,再往上,会有一条浅浅的灰蓝光带,那是银河星辉。
因为有这灰蓝的星辉,人挺直身子骑在马上,隔老远就能看得着脑袋,如此伏低身子,才能藏在夜色里。
可饶是这一行人骑着黑马,穿着夜行衣,猫着腰,哪怕他们马蹄上裹布掩盖了马蹄声,也要在这“万里眼”中现形!
张耿拔刀大笑:“冲上去,宰了这群臭虫!”
敌军想要摸过来裹乱子,阵仗不会小,就算他们想烧粮放火,起码也得是几百人的队伍才有搞头。
这一眼能望尽的几十人,必定是北元见不得光的探子,要是叫他们趁夜摸进城下戍防营,杀几个兵,换上衣裳改换头面,就成了军队里的暗桩。
张耿头回用这万里眼,热血上头,带了几百人就去宰臭虫了。他们骑着马愣生生跑了五里地,又等了好半天,才和北元的探子对上。
骑兵从矮丘后冲杀上去,惊得元人探子狂吼乱叫:“有埋伏!快撤!”
已是迟了。
这番守株待兔,拿人头拿得轻省。清早军营中炊烟升起,张耿正提着两箱人头来请功,脸上血点犹在。
晏少昰蹙眉:“夜里杀的?”
介胄不拜,张耿屈左膝行了个肃拜礼,畅快笑道:“禀殿下,守夜时从万里眼中看见了这群蛮人,末将猜是探子,近前一瞧,果然是元军编制!杀敌三十余人,跑了俩,咱们这方只轻伤了几个。”
他当这是大功,两眼精亮等着殿下犒赏。
却见殿下和孙将军都皱了眉:“跑了两个?”
晏少昰心沉了沉:“吩咐下去,守夜用万里眼的,不论看见敌军什么动向都不准妄动,报与我这儿。发现敌探踪迹了,也不准出城去,你们只管守好城下,等北元探子摸到城下再杀。”
张耿吃惊:“看见了不杀,竟放他们近前来?这是何道理!”
孙知坚摇摇头:“人家都摸着黑偷悄悄地过来了,你率十倍于人家的兵力专门设伏等在那儿,叫敌探有来无回。这守株待兔的路数多来几趟,敌将必定起疑,咱们有千里眼的事儿就瞒不住了。”
“为何要瞒?”
葛规表端着一大盆滚烫的热粥过来,笑呵呵说。
“拿了这眼的都是将头儿,爱惜得跟命根子似的,不是栓自己脑袋上就是栓裤腰上,我睡觉都放在枕头底下的,绝不假以小兵之手。”
“除非俺们掉了脑袋,不然绝无可能丢再说了,就算蛮人知道咱有千里眼,万里眼,蛮人也不知怎么造啊!”
晏少昰一宿没睡着,眼下挂了淡淡两片青黑,清早的低血压萦在头两侧,人就惫懒。
他不欲与笨人争辩,只逐字重复了一遍:“夜里,看见敌军不准出城去杀,放他们近前了,再收拾。”
这就是军令了。
葛规表哈哈一笑:“殿下就是谨慎。”他一员大将,也不管守夜的事,笑过也就罢了。
张耿心里不痛快,出门看见手下打着千儿凑过来,乐颠颠问:“大人,殿下如何赏咱啊?”
“赏什么赏,滚蛋!”
张耿踹了他一脚,看见两箱子血呼啦擦的人头,更觉晦气:“扔出城烧了。”
逃出去的两个探子,一个淌了一路血,被狼群咬死在半道,另一个拖着一身伤逃回了元军大营。
主帅蒙哥脸色阴沉地听完回报,看这小兵气息奄奄,再说不出什么东西了,抬手了结了他。
伤药珍贵,他们千里行军,背后却没有盛朝那样绵延千里的补给线。
元人从来不以后备补给为重,这些信仰狼图腾的蛮族,每一战都抱着破釜沉舟的决心,没有久攻不下的城,军营吃用靠连抢带夺,大仗小仗都是练兵。
真要久攻不下了,军队里一天比一天少的存粮会让将士发狂,催逼出将士的凶狠。
眼下战局初显,还没到那地步。
主帅蒙哥盯着黑纱后的巫觋问:“大巫怎么看?”
这名巫觋叫天戈,取“上天赐下的利刃”之意。
元人部落称女巫为“巫”,男巫为“觋”,他们沟通天地人神,离群索居,从相貌到习性都透着诡。
天戈巫觋不像利刃,更像个垂死之人,头顶长了满头的瘤子,眼底黄得像喝了十年老酒,耷拉着眼皮坐在席上,也不吭声,手里摇着一杆铜铃锤,喃喃掐算着什么。
这铜铃声响了半个月,大巫嘴里没蹦出三句话。蒙哥听烦了,一掀帐出了毡包。
北元大营坐北朝南,狂风推背,吹卷得人须发全裹着脸,像头狮子。
这狮子燥怒至极,喝酒不顶事,吃肉不顶事,如何也压不下这股火,只狠狠剿灭了附近几个小股部落,泄了泄火气。
接连半月,他们的兵线没能往前推半里,在试探完上马关的火炮射距之后,军队里隐隐就有了衰声。
能射二里远的火炮,确实是厉害的威慑。可火炮打远不打近,只要分几路硬闯过去,兵临城下,火炮没法填药,就成了没用的铁疙瘩。
可另有一股更大的恐惧,沉沉压在蒙哥心头。
这是因为不论他们大军压境,还是前锋营举盾向前推,甚至是夜里派出小股的游兵、探子,竟无一队能近得了前。
白天,上马关的火炮永远对着他们,火药填量准得离奇,炮弹总是能炸到他们脚下,说明盛朝的炮兵能准确估摸距离。
这也便罢了,炮兵目力惊人,蹦出几个看得特别远的、手熟生巧的,也不是不可能。
可深夜派出去的探子,一路潜藏身形,竟然会被早早设伏,杀个片甲不留。
这不应当。
除非盛朝人有天神相助,能提前算出他们的动向。
传闻中,天神会保佑得胜的一方,赐予其力量、勇气,还有鬼神一般的灵通……
蒙哥盯着远处的城池,徐徐龇牙,展出一个狠厉的笑。
扯他娘的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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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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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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