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女尊:咸鱼大佬在娇养残疾小夫郎>第135章 刚才那个小郎君好看不
  最后,沈麓选择了后者,大山所有的东西都是老天爷赐予,她不能自私全部占据找到的所有野果树,只能把标记藏得更隐秘些!

  换了地方,沈麓重新标记地界范围,运气还算好,找到了一小片野小葱和几棵栗子树。

  望着生得旺盛的毛栗子,沈麓馋了。

  糖炒栗子。

  栗子鸡。

  栗子糕点。

  ……

  脑中闪过各种吃食,温熙白在的话就有口福了,可惜他走了。

  意识到自己想了什么,沈麓重重拍了后脑一把,甩掉不应该出现的身影。

  摘了几把野小葱和挖一点野小葱的根部,打算带点回去种在院子里,到时候想吃直接摘就成了。

  下山前,沈麓刻意检查了一遍留下来的标记,这次她把标记留在了树干底下,需要挖开泥土五厘米左右才能找到标记。

  自认为做得已经够隐秘了,可当沈麓过两天上山时,发现自己又被人骑在脑袋上薅了!

  压着把对方揪出来揍一顿的想法,沈麓不得不又转移地界范围。

  几次下来,沈麓发现,无论她做的标记有多么多么隐秘,最后还是被那个贪心鬼发现了,这让她好气又好笑。

  有本事找到她留下来的标记,没有本事自己去找食物,还一直跟在她屁股后面捡漏!

  都怀疑那个不露面的贪心鬼每次都跟在她屁股后面,但她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她疑神疑鬼留意过几次身后,除了她自己外还是她自己一个人。

  受不了贪心鬼的每次光秃秃行动,沈麓在找到的一棵野果树干上留了字,让他老不要薅羊毛薅得这么恐怖,担心对方看不懂,她还刻意在树干上留了小人画。

  等再次上山时,这次终于没有光秃秃行动了,但是树上的果子也没有剩下多少,唯一值得提倡的是,地上的果子,无论是烂的,还是熟的,都被捡个精光。

  “小日子有这么艰难吗?”

  通过贪心鬼的几次光秃秃行动,沈麓揣测对方一定很穷,而且还是那种穷得只有破裤衩穿的类型,不然不会这么缺食物。

  在她准备继续扩张地界范围,看能不能再找到野红薯接济一下对方时,她发现上次留在树干上的小人画旁边多了另一幅四不像的图案,通过图案上的歪歪曲曲痕迹,可以看得出对方很努力模仿她的小人画。

  “什么意思?”

  摸了摸四不像的图案,努力辨别了会,才发现是个跪地感谢的小人。

  “倒是有点感恩之心。”

  想到某个偷偷跑掉的白眼狼,沈麓泄愤地踹了野果树一脚。

  接下来的几天,由于要种红薯,沈麓就没有再往山上跑,每次江知远都有意见,但是沈麓依旧是我行我素。

  在种红薯的那天,沈枫彦也跟着一块来了,说是自己一个人在家太无聊。

  于是,田里就出现了这么一幕,沈麓扛着锄头辛勤劳作,沈枫彦悠哉悠哉坐在树荫下,还时不时指挥沈麓应该怎么种红薯,或者让沈麓做别的事,好比说端茶送水。

  沈家娇贵的沈小郎君,沈大公子,似乎觉得活到头了,自从小镇上回来后,尤为爱招惹沈麓,就比如说现在——

  “沈麓,我渴了!”

  埋头种红薯的沈麓听到身后响起的传唤,假装没听见,继续把放在竹筐里的红薯竖着种进刨了坑的地里。

  “沈麓,你听到没有,我渴了!”

  魔鬼的叫唤又传来,沈麓砸下手中的红薯,黑着脸来到树荫下,拳头攥得“咯咯”响,想杀人的冲动非常及其明显!

  沈家娇贵一点也不怕她,反傲娇道:“我渴了,你快点倒碗水给我润润喉咙。”

  沈麓斜视放在沈家娇贵手边的水袋以及空碗,硬邦邦道:“沈枫彦,你是不是皮痒了。”

  沈家娇贵很有眼力劲,但是不多,摆手道:“罢了,不想帮我倒水就算了。”

  在沈麓转身要继续种红薯时,沈家娇贵提了一个更加过分的要求。“你帮我扇扇风吧,我快热死了。”

  当即,沈麓扛起锄头就要杀人,但是她的冲动还没行使就被三个问路人打断了。hΤTpS://WWω.sndswx.com/

  “女郎,我想请问一下你们村的刘氏住在哪个方向?”走得口干舌燥的田金宝问道,上一次过来十八村是侄子成亲,时隔挺久,她实在记不住侄子的住址,只能寻个本村的人来问一问。

  “刘氏?”

  沈麓打量了眼中年女人,以及站在中年女人身后的两个男人,一个年纪稍大点,一个看起来才十六七八,青涩得很,缩在年纪稍大的男人身后。

  “十八村有好几户刘姓,不知道你要找哪一家?”

  见三人满头大汗,嘴唇都起了皮,沈麓弯腰拿起水袋递了过去。

  田金宝满是感激地接过水袋,先自己喝了一口才给身侧的夫郎,“多谢女郎的水,我想找田小贺嫁进的那个刘家,我是他婶婶,过来走亲戚,看他过得怎么样,谁料忘了他家住址。”

  田小贺的婶婶?

  什么日子啊,这时候走亲戚。

  沈麓有点好奇,可是不多,她指了东面的方向,“顺着这条小道走,经过河边时走左边,在岔口时走右边,一直往前走,看到的第一户人家就是你找的刘家。”

  田金宝记住了路线,感谢道:“多谢女郎指路,幸得遇上了你,不然我们该走错路了!”

  “举手之劳罢了。”沈麓笑了笑。

  还了水袋,田金宝带着夫郎和儿子继续赶路。

  目送三人远去,确定他们没有走错,沈麓刚收回目光就听到沈家娇贵的阴阳怪气。

  “眼珠子都快要掉出来了,这么喜欢的话干嘛不亲自带路。”

  “你什么意思?”沈麓不理解。

  沈家娇贵轻蔑一哼:“升官发财死夫郎,天下美事你占了两,只听新人笑,不闻旧人哭。”

  沈麓:“。。。”

  不知道沈家娇贵又在发什么疯,懒得浪费口水,沈麓要去种红薯时,沈家娇贵不甘落寞的又来了一句。

  “刚才那个小郎君好看不,跟你之前那位比起来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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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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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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