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女尊:咸鱼大佬在娇养残疾小夫郎>第134章 别让她逮到了
  女儿愿意吃东西,江知远别提多高兴了。“行,爹再给你煮两个鸡蛋。”

  父女俩来到厨房,沈麓大口吃着味道正正好的烙饼,玉米的甜香绝了,一点科技狠活都没有,又酥又脆。

  她吃得嘎嘎香,一点也不像跑了小夫郎的人。

  在一旁的江知远有几分坐立不安,犹豫要不要跟女儿谈另娶的事,可瞧见女儿吃得正香,不想倒她胃口,他便暂时将另娶的事放一边。

  还是等田小贺打听好,八字一撇了他再说吧。

  还不知道自己的二婚就这样稀里糊涂半定下,沈麓吃饱喝足,有了点力气,洗了个凉水澡她又回房间睡下了。

  第二天从床上醒来,左肩头上的沉重感没有了,这让她有点不太习惯。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摇摇头,甩掉多余想法,她伸着懒腰出门了。

  既然不是她的人,那就不应该惦记着。

  饭还是要吃,钱还是要挣,生活还是要过,不能因为一个人而放弃自我。

  豁达的沈麓决定抓紧把便宜爹和病捞大哥嫁出去。

  一大早,她斗志昂扬地喂了小鸡崽和小鸭子,查看小兔子和竹鼠是否还安好。

  小兔子比刚抓来时长大了两圈,胖了不少,然而竹鼠反倒是瘦了一圈,没刚抓回来时肥圆,就连毛发看起来都脏兮兮的。

  江知远说是不愿意吃东西饿瘦的,而沈枫彦却持不同意见,说是没有同伴加上小鸡、小鸭和兔子的排挤,抑郁瘦的。

  沈麓看那只竹鼠有些可怜,便暗自下决定,等过两天竹鼠再不吃东西,她就把它宰了开开荤。

  拔光菜地里的野草,沈麓浇了两回水,又施了点木炭灰,做完一切,她扛上锄头,与便宜爹说了一声便出门了。

  家里那三亩地已经养得够久,她得翻一翻,等过几天就把红薯种下去。

  家里的红薯要留着吃,她打算翻完地再上山一趟挖野红薯。

  在前去地里的路上,碰见了老熟人——李毅允。

  沈麓像平常一样打了声招呼,两人没结多大的仇,犯不着老死不往来。

  然而李毅允并没有回应她,很不给面子的脸一别,当没瞧见沈麓一样,昂起下巴快速离开,像是碰见什么霉运一样,能躲则躲。

  见此,沈麓只是耸耸肩,没多大情绪变化,继续往地里前进。

  来到地里,沈麓踢掉鞋子,光着脚踩在土地上,举起锄头翻起了地,期间看见野草她都一一捡起来丢到田边,让太阳把它们晒死。

  一顿劳作,等她直起腰,后背的衣裳已经让汗水濡湿了,火热太阳高挂头顶,灼得人皮肤生疼。

  忍着大太阳的炎烤,沈麓翻完最后半亩地,捡起鞋子,光着脚往大山方向前去,一路上她思考接下来是不是应该挖掘一样手艺好赚钱。

  回想一下一般小说里主角穿越后,第一笔金是如何赚到。

  卖麻辣烫?

  很快沈麓pass掉,没新意,她也追随各位主角去卖麻辣烫的话,岂不是显得她普普通通了。

  卖关东煮?

  也不行,沈麓摇摇头,麻辣烫和关东煮听起来不一样,但是本质上差不多。

  卖豆腐?

  不成不成,想到黄豆的价格,沈麓觉得不划算。

  思来想去,她还是决定继续薅大山的羊毛,一是无需成本,二是来银子快,比做小本生意赚得不要太多!

  有赚十万和赚一千的两个工种摆在眼前,只要不是傻子都会选择前者。

  暂时确定谋生渠道,在经过河道边上时,沈麓过去洗了手脚和喝了一肚子水后,继续前往大山。

  进过几次大山,加上每次都在树干上做了标记,沈麓很快找到布下的陷阱,巡查一遍所有的陷阱,发现有好几个陷阱被破坏过了,但是没有猎物,布置在陷阱里的尖竹明明都歪了,有残留下来的血迹,可偏偏连根猎物的毛都没有。

  谁提前掠取了她的成果?

  在一个小陷阱附近沈麓仔细观察周边痕迹,很快让她发现了两个不是很清晰的脚印。

  用手掌比量了一下脚印的大小,她又用自己的脚掌对比了一下,不是她的,是掠取她狩猎成果的小偷留下来的脚印。

  妈的,别让她逮到了!

  有点小愤怒,但是不多。

  沈麓重新布置好陷阱,而后顺着树干上的标记去了周边的地界,准备挖走之前找到的一片野红薯。

  当她看到光秃秃,连红薯藤都没有剩下一条的黑土地时,她怒了。

  哪个缺德玩意,薅羊毛也不是这么薅的啊,把红薯藤都拔个一干二净,连一片叶子都没有剩下!

  实在令人发指!

  抱着可能缺漏的心里,沈麓举起锄头挖着黑土地,别说红薯了,就连红薯的须须都没有瞧见半根!

  挖野红薯那位是鬼子进村,寸草不生吧!

  挖得这么绝,一根毛都不给她留下!

  没办法,沈麓只能转身去摘些野果和澡珠,至于要种的红薯苗,到时候与刘家买点得了。

  来到生了澡珠的地界,盯着光秃秃的树枝,沈麓不淡定了。

  一小片野澡珠果树竟是连一片叶子都没有剩下,掉在地上的果实也被捡个一干二净。

  谁啊?

  谁啊?

  谁啊?

  照这样薅下去,羊都被薅死了!

  不信邪,沈麓前去几处熟悉的野果之地,别说成熟的果子了,就连青涩的果子都没有,地上的也被捡得干干净净。

  哪位人才?

  再傻沈麓也猜得,对方一定是看到她留在树干上的标记了,好家伙,眼睛够尖啊,她把标记弄得非常非常之小,而且还是留在树干底下快接近根部的位置,这也能被发现。

  绝了!

  捡起地上唯一剩下,已经吃到一半坏了的野石榴。

  观察留在野石榴上的整齐牙印,沈麓好奇究竟是何方神圣,薅大山的羊毛就算了,竟还骑在她脑袋上薅。

  贪!贪!贪!

  该死的贪心鬼!

  就留下这么一个破果子给她!

  丢掉坏了的野石榴,不用去下一个点沈麓都知道铁定是一无所获。

  那贪心鬼已经发现她留在树干上的标记了,怎么可能会放过大丰收的机会!

  站在原地思考了一下,是要把那个贪心鬼揪出来,还是另找地方扩张她的地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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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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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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