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晚唱夕阳红>第133章 回老家办流水席
  “既然正儿八经订婚了,那就得大办一场。”

  得知林大森求婚李苗苗成功后,李建国随即把两家父母召集在一块儿,商讨订婚宴的事。

  原本,他和王秀群都以为李苗苗和林大森暂时没有结婚的打算,那他们就乐得等等,继续过老两口的小日子,哪曾想,他俩是不打算现在结婚,但却选择先订婚。hτTΡδ://WωW.sndswx.com/

  至于是为了仪式感,还是其他什么,他没有细问,只管全力支持。

  唯一的担忧就是怕钱不够,没法给女儿和准女婿办一场有面子的订婚礼。

  买房穷三年,他们连第一年都还没过完,虽然靠着土特产生意赚了一些钱,但几乎都花在新房上了,再加上他一有钱就换单反镜头,目前卡上的余额除开进货的周转资金,才一万冒头。

  但即便如此,他也不能露怯,怎么都得帮女儿把场面撑起来。

  说完,他就看向了准亲家夫妻,示意他们接话。

  “咳!”

  林爸说:“我听孩子们的。”

  啧!挺会撂担子。

  李建国腹诽了一句,转头看向两个孩子。

  林大森说:“我听苗苗的。”

  得!不愧是父子。

  李建国又腹诽了一句,然后问自家闺女:“二丫呢,打算怎么办?”

  李苗苗蹙眉说:“我是不打算大办,只想请关系好的亲朋好友吃个饭就行了。要是订婚宴都大办特办,那结婚宴岂不是要去天上办了。”

  “去去!瞎说啥呢?”王秀群立马嗔笑。

  其余人也笑了起来。

  林妈说:“我觉得苗苗这话也有道理,结婚宴肯定要隆重,订婚宴呢,则讲求温馨。比起结婚宴的仪式感,订婚宴反而更像一场聚会,向亲朋好友告知,咱们的女儿儿子订婚了,让他们一块儿来跟着高兴。”

  “对!订婚宴其实更像是家宴。”林爸点头附和。

  啧啧…这两口子倒是挺会一唱一和呀!

  李建国撇撇嘴,转回正题:“那究竟该怎么办?家宴也得有具体的地点和规模嘛!”

  这个问题又让其余几人纠结起来,只因林大森父母的老家在成都,是土生土长的成都人,只是因为工作缘故才在自贡定居,所以在自贡没什么亲戚。

  “要不,去我娘家办吧,荣县。”

  最后,还是王秀群提议。

  “建国家就三姊妹,老家亲戚也不多,不像我娘家那边的亲戚特别多,到时再把建国家的亲戚,和你们在自贡的亲朋友好友叫去荣县,就能热热闹闹办场订婚宴了。”

  “而且农村吃的都是流水席,不会与婚宴重复,还很有特色。”

  “可以可以!”林爸立即响应。

  “我早就想试试农村的流水席了,只是一直都没这种机会。”

  林妈觑着他嗔怪:“你是去吃席的,还是帮两个孩子主持订婚宴的?”

  “哈哈…都一样,都一样。”李建国大笑道。

  一拍即合,众人就把李苗苗和林大森的订婚宴设在王秀群的老家,办流水席。

  “秀秀啊,你这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呀!”

  送走李苗苗他们后,李建国抬起手肘,戳了戳王秀群的腰,笑得别有深意。

  “什么意思?”王秀群没有听懂。

  李建国贼笑,“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是想打你大表嫂的脸,谁叫她总是到处瞎传,说咱们二丫读书读成了大姑娘,没人要了。”

  “哼!”

  王秀群不置可否,转头睨着他说:“我也是帮你省钱,要是在城里大办宴席,你那兜里的钱够吗?”

  “嘿嘿!”

  李建国笑笑,伸手把她搂在怀里,“还是秀秀体贴我。”

  “不过,地点选在你娘家,那大森他们家还出钱不呢?”

  闻言,王秀群随即从兜里掏出一张银行卡,对他说:“这是刚才大森妈偷偷塞给我的,让我拿去给孩子们办订婚宴用,再给二丫置办一些首饰、衣服。”

  “嚯!他们这么大方?我看刚才他们夫妻二人的表现,就像想撒手不管的样子。”

  李建国惊讶,跟着又好奇:“里面有多少钱呢?”

  王秀群摇头,“没说,只给我说了密码,是大森的生日。”

  “快查查!”

  李建国接过银行卡,急忙走到电脑前,登陆了网上银行,再输入密码。

  “好家伙!”

  映入眼帘的六位数让李建国咄咄称奇,也让王秀群大吃一惊。

  “居然给这么多!”

  “既然亲家肯出钱,那咱们家就多多出力。”

  李建国解颜而笑。

  一周后,伴着“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李苗苗一行坐在车里,迎接着亲友们的祝福,驶往王家老宅。

  “周叔周婶,一会儿来我们老王家吃席啊!我女儿今天订婚。”

  一路上都是熟人,李建国见到一个就邀请一个。

  正在给老伴儿梳头的周大爷扭头向他笑着挥手:“知道!这不,你婶子要好好打扮一下,我们待会儿就去。”

  “好嘞!等你。”李建国笑眯眯点头。

  “周婶也快七十岁了吧,这头发还这么又黑又密,单看背影,不说像年轻人,至少不会把她当成古稀老人。”

  望着周大爷老伴儿那头浓密的秀发,王秀群一脸艳羡。

  “我要是到她那个岁数,恐怕早秃了。”李苗苗也是满脸羡慕。

  王秀群嗔道:“谁叫你总熬夜,你不秃谁秃?你看你王祖祖,虽然头发已经全白,但还是很浓密。”

  说着,王秀群就向车外一位百岁老人笑着喊道:“王奶奶,你要去哪儿啊?快去我家吃席。”

  “秀秀呀!”

  老人驻足停下,指着前方对她说:“我去把我闺女喊上,她估计又在家挑衣服穿呢,半天出不来门,我去催催她。”

  “哈哈…王大姨还是那么爱美。”

  王秀群笑笑,目送她远去后,又对车内众人说道:“这对母女一个102,一个84,不仅长寿,身体还好,跟对老顽童似的,成天不着家,总在串门子。”

  “头发还很多呢!”李苗苗补充道。

  “羡慕哇?”

  王秀群得意扬唇,“我们村里的人,大多高寿,而且头发浓密。你呀,是遗传到你爸那边的基因了,所以年纪轻轻,就已经有了谢顶之势。”

  “妈!我哪有谢顶?只是发际线比较高而已。”李苗苗立马反驳。

  王秀群戏谑道:“以后会更高。”

  “爸,你瞧瞧我妈,今天是我订婚的大喜日子,她居然这么损我!”

  李苗苗不满地看向自己的父亲。

  “爸?”

  但李建国却没有回应,而是死死地盯着车窗。

  李苗苗好奇望去,就听李建国阴恻恻地说:“除了长寿和发质好,嘴也碎。”

  其话音刚落,就见一个五十岁出头的男人抱着一个婴孩走了过来,“哎哟!苗苗终于有人要了,但还是比我家芳芳晚了许多,建国你瞧,芳芳的孩子都快满半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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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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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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