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晚唱夕阳红>第134章 情敌相见眼很红
  “建国,别下去!”

  眼见着李建国停了下车,王秀群知道,他要去和对方理论(撕逼)了。

  这人叫王茂,算是王秀群堂了个又堂的堂兄。

  因为与王秀群同村长大,也算青梅竹马,还曾追求过王秀群,而且两家关系也近,王秀群的父母对二人的婚事很是看好,所以,当王茂向他们家提亲时,王秀群的父母都没有给王秀群提前知会一声,就收下了人家的聘礼。

  但那时的王秀群已经进了自贡水厂,准备留在自贡发展,更没想过要嫁给这位远房堂兄,可想而知,以她的脾气,在得知父母擅自做主给自己定了门婚事后,有多生气。

  而正好那时李建国在追求她,她干脆就把李建国带回了家,说他是自己的男朋友,让父母把王茂送来的聘礼给退回去。

  王家父母肯定不愿意,里子面子都过不去。

  李建国见状,趁着一家人争执之际,偷摸把聘礼拿上,完璧归赵,并对王茂说,他和王秀群马上就要结婚了,让他死了这份心。

  自此,二人的梁子就结下了。

  即便不久后,王茂先于王秀群和李建国结了婚,可心里的怨气并未消减,只要碰上李建国,二人必然会发生争吵,乃至动手,再加上王秀群的父母一开始并不待见李建国,为了平息纷争,王秀群便鲜少带他回娘家……

  “放心,我不是去打架过孽的,只是过去跟老熟人打个招呼而已。”

  推门之前,李建国回头冲王秀群笑笑,便潇洒下车,大步向王茂走去,用力甩着胳膊,气势如虹。

  “大森,快去拉着你师父。”

  瞅着李建国皮笑肉不笑的阴鸷表情,王秀群赶忙唤着林大森。

  林大森有些莫名,“那人是谁啊?”

  李苗苗笑得别有深意,“我爸的老情敌,也是手下败将。”

  “懂了。”

  林大森了然,与李苗苗八卦地对视了一眼,随即下车,做好了拉架的准备。

  然而,当他赶过去时,发现王茂已经有了不战而退之势,正被李建国说得哑口无言,又满脸通红。

  他立马竖起耳朵,就听李建国说:“别人50岁还在享受退休生活呢,你50岁就当外公了,啧,难怪看起来像老了十来岁的样子。”

  “去医院做过全身检查吗?前内腺有没有问题?”

  “我劝你还是抽空去做个全身体检,通常啊,一门心思想抱孙的男人,十有八九是男性器官退化了,要是还雄赳赳气昂昂的,哪会成天只想粘着儿女呢?”

  “你自个儿瞧瞧,你那帮兄弟里面,你是不是老得最快的那一个?为啥呢?还不是因为你总把心思放在别人身上,这思虑多了,人自然就老得快。”

  “哟!头发还少了,不是说村里人的发质都好嘛?怎么到你这儿秃得这么快呢?想必带外孙耗去了你不少精力吧?”

  “我家二丫就是怕累着我,才不想在创业期生孩子,不然啊,孩子还是得我来带。”

  “而且,我现在还没时间,你还不知道吧,我和二丫都在创业呢,忙着挣钱都来不及,哪有时间想着生娃养娃,只有事业失败的人,才会想着早些结婚生子,找点成就感和存在感。”

  “年纪轻轻的,不搞事业,天天围着男人孩子转,迟早要成黄脸婆。而且现在的观念跟从前不同了,现在流行事业型的女人,把职场当战场,跟男人一块儿打拼,男人呢,也欣赏这样的女人。”

  “你肯定要说,女人在外面抛头露面,谁来管家,对不对?”

  见王茂要张口反驳自己,李建国飞快打断,指着他不停摇头。

  “封建思想啊!谁说一定要女人管家?有了钱,还请不起家政公司吗?正是有了进步的思想,才会创造出诸如家政、月嫂之类的新兴行业,帮助更多人就业。”

  “大家都有工作了,才能共同富裕,社会才会更进一步。”

  “要是人人都像你一样,觉得女人的作用就是生育下一代,社会必然退步。”

  “哎!老王啊,这么多年过去了,你的格局还是只有这么一丢丢大。”

  李建国伸出右手小拇指,冲他撇嘴摇头,然后又说:“算了,今天是二丫订婚的好日子,我就点到即止,你自个儿回家悟悟吧。”

  拍了拍王茂的肩膀,一转身,就见林大森正望着自己掩口葫芦,随即向他促狭眨眼。

  而后,他就在王茂羞愤不甘,又有些懵逼的目送下,揽着林大森回到了车里。

  “你瞧,我就说只是去打个招呼嘛,都一把岁数的人了,怎么可能还会见面就掐架。”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刚一坐下,他就扭头向王秀群得意而语。

  王秀群白了他一眼,“你都把他说得欲哭无泪了,还叫没掐架?”

  “他哭了吗?”

  李建国兴奋转头,就只见到王茂灰溜溜的背影。

  “得!看来,他应该不会过来吃席了。”

  “再吃一肚子气吗?”王秀群嗔骂。

  李建国只是“嘿嘿”一笑,继续一边开车,一边与途经的乡亲摆龙门阵,邀请他们去老王家吃席。

  走走停停,一段不长的路居然开了一个多小时,好在路上全是亲朋好友的祝福和鞭炮声,大家伙儿才没有觉得无聊,反倒很尽兴。

  直到,在经过隔壁那家人时,原想打招呼的李建国突然瞄到了几个穿制服的人在门口转悠,便好奇放慢车速,探头张望。

  “咦?怎么有警察来王大姨家?”李苗苗也注意到了那家的异常情况。

  这家人与王秀群家也是远亲,房子又挨在一起,所以关系更亲,李苗苗就管对方的大女儿叫“王大姨”。

  王秀群摁下窗户,朝那边喊道:“大姐,这是咋了?”

  听到喊声,王家老大王英华抬头望来,见是王秀群一家,便走了过来,李建国随即停下了车。

  一走拢,王英华就再也绷不住了,眼泪哗啦一流,哭着说道:“我爸失踪了,已经有一周了,到现在还没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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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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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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