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空间之七零好好活>第111章 领证
  元宵节那天,一九七五年二月二十五日,程榛问:“咱们找时间去把结婚证领了吧?”

  岑瑜归被她忽悠了两次,但第三次,终于忽悠不住了。他惊喜的追问:“榛榛,你是不是要跟我结婚了?”程榛看他着急的样子,点了点头。然后噗嗤笑了。

  他问:“真的?你没骗我?”“嗯,真的。你要不去,我……”岑瑜归捂住她的嘴。“我去。”

  他转身跑去开介绍信了,顺便请假。程榛嘛,早开好了。

  程榛看着他跟撒欢儿一样,就跑了,也忍不住笑出来。

  第一天一早,程榛还没起床呢,他就过来敲门,程榛要气死了,把脑袋捂进被子,装没听到。

  过了会儿,没声音了,她刚想继续睡,可是他又来敲房门,应该是翻墙进来了。

  他喊:“快点儿,起床了。”

  程榛气的呀,大喊一声:“滚。”

  她喊完了,也没困意了,起身穿衣服,一打开门,他还在房门外头等着呢。

  程榛说:“你急什么啊,这才七点半,他们还没上班儿呢。”岑瑜归冲她讨好的笑笑,说:“我就是着急。”

  唉,看着挺聪明的,忽然成了傻小子。

  她说:“我洗脸,去做饭,吃完再去。”“好。”他跟进来。

  吃完饭,他们拿了户口本儿,拿着单位开的介绍信,盖了章的结婚申请表,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

  现在民政局里不需要排队,很多村子里结婚的都不办结婚证,所以根本没人。

  他们进去,工作人员说:“填一张申请表。”里面分别是姓名,年龄,生日,籍贯,工作单位等项目,程榛一笔一划的,认真填了。

  她转头看岑瑜归,他拿着笔,抿着唇,端庄肃穆,跟参加什么大仪式一样。

  等两个人把表格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审核了这些信息,不一会儿,两张结婚证就发到程榛手里了。

  这时候的结婚证还不是小本本,像一张A4纸,上面有红旗图案,周围还有些花纹。

  要不是有字,“xx和xx自愿结为夫妻”,程榛还以为自己因为结婚,被发了张奖状。

  程榛还有心情调侃自己,转头一看岑瑜归,彻底笑成了傻小子。

  到了家,岑瑜归忙前忙后,说:“我要做个木框,把他们镶起来。”程榛说:“顺便挂起来?”

  他说:“不,藏起来,不给别人看。”这傻呵呵的劲儿哦,没眼看。んτΤΡS://Www.sndswx.com/

  但木框暂时搞不,他小心翼翼的把两张奖状结婚证收好,拉着程榛的手,说:“榛榛,咱们结婚了。”“嗯。”“咱们结婚了,你知道吗,我太高兴了。”

  “嗯,我也高兴。”

  可他现在,并不在乎程榛回答了什么,径自表达着喜悦。

  “我觉得跟做梦一样,我们结婚了,你看,结婚证。”他叭的亲了程榛一口,然后猛的把她抱起来,转圈儿。

  他一边转一边笑,程榛大喊:“放下我,快把我放下来。”

  等他开心够了,程榛坐在凳子上起不来。

  岑瑜归从狂喜模式,无缝衔接到嘘寒问暖模式,问:“你怎么了?没事儿吧?”

  程榛白了他一眼:“你知道你转了多少圈儿吗?”“啊,我没数。”“你是开心了,把我都转晕了。坏人。”

  坏人有点儿不好意思,赶紧去给她沏茶水,说:“喝一口压压就好了。”

  中午,他跑去国营饭店打了一个排骨,一条鱼回来,说:“虽然还没办婚礼,咱们俩也得好好庆祝一下。是不是,媳妇儿?”

  领了结婚证似乎打开了他某个开关,甜言蜜语不要钱的往外撒,一会说:“我媳妇儿真好看。”一会说儿:“媳妇儿,累不累?来,抱抱。”

  程榛突然觉得,是不是自己认错人了,怎么这么黏啊?原来的岑瑜归呢?

  吃了午饭,岑瑜归继续在这儿黏着,以后盯着她,一会儿亲一口,程榛无奈,说:“咱们出去逛逛吧。”

  结婚证办好了,婚姻事宜拉开了大幕。但婚礼前,还有些事情还要办,比如彩礼,嫁妆,哪怕少,在这时候也要有的。

  正好现在去看看。

  岑瑜归高兴的答应了,两个人出去逛百货商店去了。

  他们逛了一个小时,等回到家里,岑瑜归也终于平静下来,他把程榛拉到身边坐下,说:“榛榛,我这几天去买自行车,缝纫机和手表。你还想要什么?我媳妇儿想要的东西,我一定给你弄来。”

  程榛戳他,“油嘴滑舌。”“你就说嘛,我买的起。”

  程榛正色,她先回答第一个问题:“手表我有,自行车用不着,你就买一个缝纫机就行了。”

  他盖房花了将近一千,打家具花了好几百。别的东西,可有可无,不要了。

  “可是我想给你买。”他拉着程榛的手说。程榛把手抽出来,摊开,说:“与其买没用的东西,你给我钱好了。嗯,八十八。怎么样?”

  “榛榛,我本来就该给你聘礼的。”

  程榛无奈,问:“这些东西现在买了也是闲置,不浪费吗?如果有一天必须要用了,你再给我买好不好?”

  “那行吧。”他好像被说服了。

  下一秒,他问:“我看看你的表。”程榛给他仔细看了一下,这个还挺好买的。

  只是她到底是没说服岑瑜归,第二天,他先把缝纫机弄回来,接着是收音机。

  然后他把崭新锃亮的自行车推回来,说:“以后我骑车带你去上班。”

  两百米,能有多远啊?真的没必要骑车。尤其是冬天,也没法骑车,买了也是放着。

  程榛用手指戳他肩膀,说:“你怎么不听话呢?嗯?你买了这玩意儿,有用吗?”

  岑瑜归只笑,随她戳,反正也不疼。程榛说:“我记得,这个能退?”“不行,榛榛,不退。”“为什么啊?”

  岑瑜归说:“大家都要三转一响,自行车,手表,缝纫机,收音机。你也得有啊,要不别人该笑话我了。”

  程榛恨恨的咬牙,说:“你说反了吧,是笑话我把?可是我不在乎啊。”

  “笑话你不就是笑话我。别人有的你没有,说明我无能啊。”程榛闻言,也不说什么了,要面子,人之常情。

  岑瑜归看程榛态度放松,转身从包里掏出两个盒子,说:“我还是想给你卖表。”他打开,劳力士。

  一模一样的两只,只是女表小一点儿。

  他说:“戴上试试。”他一边给程榛戴表,一边说:“我看你喜欢皮表带,这个也是皮的,看看,好看吗?”

  程榛看看,难看肯定不会,她有点儿感动,但还是说:“浪费。”

  岑瑜归给自己也把表戴上,伸出手,跟程榛一起比了比,说:“给媳妇儿买,不浪费。”

  程榛抬头,看看他的笑容,主动亲了她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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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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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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