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空间之七零好好活>第112章 嫁妆
  之后,她就办起了嫁妆。聘礼有诚意,嫁妆也得有诚意啊。

  她先去买那些领了结婚证才能买的。结婚四件套,红双喜脸盆,红双喜暖水瓶,以及一对红边的茶缸,红边痰盂。最后的痰盂她没买,没这个需要。

  还得做被子,结婚的喜被颜色要鲜艳一些,程榛心里盘算着手里的票,不够用啊。

  她变了妆,去了一趟黑市。到门前,陶秉武还在看门,他看见程榛了,问:“大姐,这次怎么这么早?有货了?”

  程榛说:“没有,我来跟你换点儿布票。”“多少?”程榛盘算了一下,说:“五十尺,有吗?”“有,你要这么多布干嘛?”“肯定是有用啊。”

  陶秉武进去了一会儿,拿出来一个盒子,说:“十块就行了。”

  程榛看看,说:“那你们可亏了?”现在黑市布票三四毛一尺。

  “嗨,咱们老关系了,不算啥。”“那行,”程榛拿出来十块钱,递给他。

  程榛拿了盒子,说:“我先走了。”陶秉文说:“等一下,你什么时候有货啊?我们这边快卖完了。”“要什么?”“跟上次一样。”

  程榛沉吟了一下,说:“怎么也得两周。”太快不行。

  她离开黑市,卸了妆,去了百货商店。百货商店的布料,好看的颜色不多,但红色的还是有的。

  但紧接着,程榛有了新的烦恼。她发现自己犯了想当然的错误,这时代的布料幅宽很窄的,一般就是一米四五,一米五。

  “这怎么做被子啊?”她自言自语。结果售货员听到了,说:“做被子啊,你看,这个白布布幅宽大,用这个白布做里子,往外翻出来十厘米,这不就够了吗?”

  程榛想了一下,一米五的布料,两边翻出十厘米,那就是一米七宽。勉强也够了。

  啊,幸亏自己一直一人住,要不自己的两米被子,早露馅儿了。

  程榛打算在商店买两个被子的布料,按照两米三长度来算,再留些余量,得五米。

  其他的可以拿自己空间里的绸缎布料,那个也是窄幅的。

  算好了数量,她选了一种红色暗纹纯棉布料,说:“这个,量十五尺。”与之相对的白棉布也得买,白布还得更多一些。

  这就三十多尺,好在布票只收二十尺。

  这国营商店,好像每种布收的布料都不一样啊。

  她看了看,手里的布票还剩三十尺,加上去年单位发的一人十七尺五寸,用起来就很宽敞了。

  程榛又看了看,上次逛街看到了一件男士的毛呢大衣,黑色,双排扣。她觉得岑瑜归穿上一定好看。

  那就一起买了。

  她喊售货员,问:“这个,尺寸是多少?”售货员说:“这个只有一个码,就是大码的。”

  “能拿下来看看吗?”“行。”她拿一个小叉子,把衣服架子挑下来,放在柜台上,说:“你看吧,这是最好的毛呢料子了,你摸摸。”

  确实不错,摸着软和,有点厚,还是挺括的。

  当然,价格也好看,一百零八,七尺布票。买了。

  之后,程榛每天下班,就在家里做被子。好在岑瑜归先把缝纫机买回来了。

  被子她一共做了四个。除了买的布料,她还从空间里拿了两套绸缎被面,被面上有牡丹花纹,仙鹤。红色的,很喜庆。

  断断续续的,半个月,被子做好了。她还给自己做了几件衣服,一套青色的,一套红格子的,一套青色的新棉袄。还给岑瑜归做了一套青色的上衣裤子。

  然后她开始做窗帘。

  可除了那件衣服,其他的都是大家都有的啊,怎么表现诚意呢??她总不能在被子里塞俩金条。

  第二天下班,程榛化了妆,去黑市,看门的还是陶秉武。他看见程榛,说:“大姐说话算话,还真是俩星期。”

  他们去老地方交了货,钱到手,程榛心情一下子高兴了。还是小钱钱让人更身心愉悦啊。这些天,准备东西准备的她心烦。

  她转身去了那条小胡同,找个没人的地方,把小推车放出来,放上四袋子粮食,推到戏精老爷爷门前。

  她去敲门。

  过一会儿,里面问:“谁呀?”程榛说:“我呀。”戏精老爷爷打开门,说:“你多久没去了?要不是我能找别人买粮食,早饿死了。”

  程榛嘿嘿笑,说:“这部给你送来了吗?”

  老爷爷说:“进来吧。”

  程榛把粮食推进去,卸下来。老爷爷问:“想要什么?”

  程榛想了想容易混到嫁妆里而不扎眼的东西,说:“碗盘。”“等着。”

  过了一会儿,老爷爷说:“这些,看看吧。”他又搬出一些手串儿手链儿镯子什么的,说:“这些也可以看看。”

  看来是要推销出去。

  这些也没多少,程榛挑挑拣拣,挑出来两个盘子,一样的,很亮眼的五彩盘,花纹花鸟风景。

  程榛说:“这两个。”然后拿出一串绿汪汪的翡翠手串儿,说:“这个。”

  老爷爷猛摇头,“不行,绝对不行,就那俩盘子,就超过你的粮食了,手串儿更贵。”

  程榛可不管,她说:“我记得上次换了好几个。”“这是明朝的,不一样。”

  程榛把手串放回去,换了一个和田玉璃龙玉佩。

  老爷爷还是不答应,说:“你要是想要,那两个盘子给你了,不想要就算了。”hτTΡδ://WωW.sndswx.com/

  程榛觉得亏了,但是嘛,还是不要纠缠了,她把盘子装好,推着车走了。

  到家里,岑瑜归问:“你怎么才回来?”她把两个盘子拿出去,说:“好看吧?”

  岑瑜归点点头,说:“好看。”

  程榛笑眯眯的说:“我的嫁妆,怎么样?”岑瑜归难得的张口没话说。

  程榛得意洋洋,你给我买的东西,未来都不值钱,但我的嫁妆,越来越值钱,嘻嘻。

  她觉得自己的诚意到位了。

  岑瑜归突然笑了笑,说:“你喜欢这个啊,下次我给你找。”

  三月初,张静宁孩子的满月礼到了,程榛肯定要去的。她想了想要送什么,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她决定还是送最朴素的小钱钱。

  毕竟有钱,想买什么都成。

  张静宁和陆丰年决定不办满月礼,想去的就去看看看,吃点儿瓜子花生,喝点儿水。

  程榛到的时候,看见张静宁单位来了两个同事,郑峰带着白娇娇来了,还有谢香。

  程榛进去看张静宁,岑瑜归跟男同志聊天去了。

  她看看孩子,孩子白了,长开了,还肉乎乎的。睁着大眼睛,手脚乱动,看着就健康。

  张静宁养的也挺好的,气色很红润,还胖了一圈。

  程榛说:“养的不错啊,都好了吧?”“好了。我这月子里吃七八只鸡,十几条鱼,一筐鸡蛋。换谁都能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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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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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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