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农女青云记>第12章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冬月没有想到第二天的开始方式是这样的,先是宋婶儿带着刘叔跟杏花提着鸡跟鸡蛋过来了,几人还没有聊上两句,又见兴财叔带着张婶儿跟六斤还有水水拎着酱坛子跟鸡过来了。

  冬月将他们招呼到堂屋坐下,又让南风去给几位端水。

  “不用客气,清早过来我们也不渴。”元发叔率先说道,他看了看对面的兴财一家,两人都猜到了对方的来意。

  “兴财老弟真是育了一双好儿女啊。”

  “元发兄也不差,咱们两家彼此彼此。”双方都得意的笑了起来。

  冬月终于见识到了什么叫尬聊,“两位叔叔今日为什么过来我也基本猜到了,我们跟他们之间是互惠互助,大家都是好朋友,互相扶持我再乐意不过。叔叔们不用这么客气,鸡蛋跟酱我收下了,鸡我就不收了。以后相处的日子还长着呢,若有需要帮忙的时候,我也是不会客气的。”

  “你这丫头,总是嘴上说得不客气,实则最最讲客气,咱两家关系本来就亲厚,如今又有这么一遭事,日后若有事,你吩咐一声,能办的我们绝不推辞。”

  “多谢宋婶儿了。”

  “刚刚才说你,你就又客气上了。”宋婶儿叹了一口气,“你得学学我们杏花。”

  “冬月,杏花挣钱的事,叔得好好谢谢你,你不知道自从知道了这件事,我这整个心里都是欢喜的,也不是看到钱欢喜,就是。。就是”他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就是感觉生活总算个有些盼头的那种欢喜。”

  “元发兄真真是说到我心里了,”王兴财仿佛找到了知音,“就是这么个感觉,昨日我与孩子他娘聊了一宿,总感觉这事不太真实,如今看到你们,我这心才踏实,有个事情我也说一下,我们家是两个人,总觉得占了人数的便宜,我跟他娘商量好了,以后我就跟我们家水水六斤一起,跟着你们去抓鱼,你们还是跟以前一样啥也不变就成了,唯一变了的是我们三个人当两个人用,我只是想照应一下你们,我自己也心安。”说完他看着冬月,想看看冬月同不同意。

  冬月认真想了想,“兴财叔,你若真想三个人当两个人用,我还真有个事情让你帮忙。”

  “你说。”王兴财有些兴奋的问道,这是认可他了。

  “我们两日要往镇上送一次货,每次要送50~60斤,我力气小,送货还是有些吃力,本来打算带平安的,若是兴财叔以后能帮我们送货,那就再好不过了,车钱我提前给你。再给5文钱跑腿费,当路上的吃食补贴。”

  “跑腿费就不用了,这事包在我身上,这种事本来也不是你一个丫头该干的。我保证给你干好。”王兴财得意的看了看张氏,张氏难得温柔的对他笑了笑。

  “这种事你现在才说,你该早说,我们家二虎也可以帮你送货的。”宋婶儿责备道。

  “其实我自己也可以,这回是兴财叔自己找上门要做免费劳力,我怎么也不能好好放过不是。”

  几个孩子都笑了起来。

  “你这孩子,如今倒是学会嘴贫了。”

  “各位叔婶儿的好意我收到了,您几个就回去吧,我得趁早上的时间跟平安他们把鱼杀出来腌上,明日才能赶的上交货。那就这么说好了,明日兴财叔随我去送货认认门路。”

  “有我们几个老的在哪里轮的到你们小的上手。既然你不肯收鸡,这活我们便替你干了。”说完把鸡往杏花怀里一塞,“你把这鸡拎回去,去将家里的菜刀带过来。”宋婶儿撸了撸袖子,“鱼在哪里?”

  张氏也将鸡递给六斤,让他回去拿菜刀。

  冬月见状,也不客气,直接带他们去了平安家,平安这会才起床,看到呼啦啦一院子的,赶紧漱口洗脸。

  礼貌的叫了叔,婶,“冬月,今日上午不是不抓鱼吗,怎么他们都来了。”

  “来帮咱杀鱼。”

  平安听闻是来帮忙的,赶紧从家了端了几个木桩子出来给大家做,自己则跑去鸡圈喂鸡了。

  水缸里还有七十四条鱼,依着上次节约用盐的量,这次大概要4斤半盐,这次她买的盐多,准备一次性全淹了,明日全拉过去,多一点少一点酒楼也是不计较的。

  有了大人的帮忙,一缸鱼没多久就杀完了,杀的时候冬月跟杏花就负责裹盐,平安他们教六斤用签子撑起然后用绳子挂起来。

  “我这辈子第一次杀这么多的鱼,乖乖,挂了好几竹竿子。”宋婶儿洗了洗手,看着一院子的鱼。

  “别说是你,咱几个见这么多鱼都是第一次,我家兴财喜欢没事抓鱼,可是那也是偶尔一条两条的往家里带。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多的鱼,嫂子你可别说,这几个孩子还真真的厉害。”张氏看了看自己的孩子难得出言赞美。

  “这也亏得冬月她们住在村子角落,不然村子早传遍了,怕是人人都要来看上一看。”

  “我也是担心这个事,他们每日抓那么多的鱼,日子长了,村里总有人会知道,到时候怕是没得安宁。”

  “怕什么,那鱼潭子又不是谁家的,有本事他们也抓去啊。”宋婶儿不懂男人们担心什么?

  “冬月那鱼篓子我刚才看了,其实就是个收口的密实框子,村里会编框子的人多试几次就能做出来,到时候知道这鱼能挣钱,那还不跟风,若是抓鱼的人多了,孩子们的鱼就没有那么好抓了。”

  大家都为这个结果有些发愁,如今这些事情与他们已经息息相关。

  “爹,上次我跟阿达往林子上头还寻了两处有鱼的潭子,就是有点远,以后若是像你说的这处不好抓了,咱们就换地方。”

  “冬月的鱼是有人收的,村里人就算跟他们一样能抓鱼没有找到接手的买家那鱼也得砸在手里,再加上这鱼他们又不会做,最多都晒了放到冬天吃,折腾不了多久。”

  宋婶儿听到老伴说的,又想到冬月做的糍粑鱼,“冬月,改天婶子跟你学做糍粑鱼,你做的鱼真是没话说,你二虎哥天天在我耳边念叨,我耳朵都要被他念出茧子了。”

  “啥糍粑鱼?”张氏问到。

  宋婶儿笑了笑,又拉着张氏说起了那天去酒楼谈买卖的事情,并稍加润色,说的颇为传奇。

  张氏没想到这卖鱼中间还有这番曲折,对于冬月越发感激,若没有她那方子的投石问路,怕是这鱼也跟大家一样卖不出去,还是这丫头有本事。

  “娘,如何做鱼我也是要跟冬月学的。我爹也同意挣了钱给我买做鱼的调料。冬月做的鱼真的好吃”水水见大人们聊得兴起赶紧插话。

  “真的好吃,娘”六斤肯定的补充。

  “肯定好吃,”张氏看着孩子们笑了笑,“连酒楼掌柜的都说好吃娘还能不相信!你爹说的话娘也认,到时候调料也买,布也买。”

  大家聊了一会儿,又说了些感激的话便各自回家了。

  冬月长呼了一口气,对于这种应付人的事她真的是不擅长啊。

  “冬月,我想我爹了。”平安看着人都走了,坐在院子里突然感叹道。

  “我也想爹娘了。”南风也被带动了情绪。

  “平安,咱们多多挣钱,这样大伯就不用外出做工了。”安慰完平安她又看着南风,“弟弟,”她很少称呼南风为弟弟,“虽然爹娘离开了我们,但是姐姐会努力让咱们过上好日子,这样爹娘在天上看着也会安心。”

  南风听了点点头,“嗯,我相信姐姐。”

  “平安也相信冬月。”

  这一场心灵鸡汤到此算是成功了。

  缸里的大鱼都杀干净了,还剩了不少的小鱼小虾,冬月决定中午的时候干烧,她将小鱼小虾捞干净,让平安跟南风一起去提水将水缸清洗一遍。养鱼的水缸不经常清洗很容易滋生细菌。

  看着两边菜园子寥寥无几的几样菜。“南风,咱家以前除了种南瓜还种什么?”

  “还种豆角跟青瓜,不过大伯说南瓜好种,而且可以放,所以让咱都种南瓜了。”

  “那咱下次去镇上买点别的菜种子,咱多种几样菜,可以换换口味。”

  “姐姐你说了算,你说种啥就种啥!”

  冬月将家里的所琐事该做的做该整理的整理,弄完这些她便回屋了,弟弟跟平安出去玩了。

  她拿出自己染的那两条绿帕子,又想起答应程掌柜的竹箱子。在心里盘算该如何安排,这些都是她的机会,如果利用好了,可以让她稳稳的立住脚。

  这两条帕子她要自己绣,从早到晚估计要花费2天左右的时间,那个竹箱子倒是半天可以做好,她又想到了化金草,若想与众不同又让人无法模仿,固色是很有必要的。下午她得让杏花跟她一起去摘化金草,帕子只能点灯熬夜赶工了。另外的五条帕子她已经完工了一条,这会儿还有时间,可以绣另外的半条。

  干烧小鱼虾配着大米粥吃得平安滋滋笑。

  “平安哥,你别这样笑,看起来好傻。”南风美滋滋的吃着大米粥,“姐,这大米粥可真香,比玉米粥好吃多了。”

  那是自然,冬月是无法忍受顿顿吃玉米的,以后玉米就偶尔吃一下就行了。

  “冬月,你做饭越来越好吃了,我如今没到吃饭时间就肚子饿了。”

  “那平安哥你多吃点,吃饱,南风也一样,我不会让咱家缺粮的。放心吃。”

  三人吃过饭,没多久小伙伴们就都来了,还有兴财叔。冬月将兴财叔他们家三人当两人的事情跟阿达解释了一下,又抽出杏花,告知杏花今日要跟她去摘一种植物,就在那水潭边上。

  抓鱼的几人先走了,他们还要先去找鱼饵。

  杏花绘声绘色的跟她讲她如今在家的地位,可以横着走,二哥都不敢招惹她,又问冬月摘草做什么。

  “你以后自然会知道。”如今事儿没成,她不想张扬。

  两人在屋里绣了一个时辰的帕子,等太阳稍稍没那么烈了才拿着三个背篓去了水潭边。

  冬月是第二次去,对于路线还不是特别熟,但是杏花已经去过好几次了,带路再简单不过.到的时候,几人桶里都有了收获,这会兴财叔正兴高采烈的在几个下鱼点看着。看到他们两便朝他们挥了挥手。

  水水见她们拿了三个背篓,便跟着他们去帮忙摘化金草。

  “真是的,我爹来了便抢了我的活,到这会儿,我连篓子都没有碰着。”水水吐槽到,“我看他分明就是为了自己抓鱼玩才来的,你们没看见,他刚捞起来第一篓子那个样子。”她啧啧两声“若我娘在,肯定不会认他。”

  杏花噗嗤笑出声,“你爹多好,能跟你们玩到一块,不像我爹,有事无事板着脸。”

  “刘叔啥时候板着脸?”冬月好奇,每次不都和颜悦色吗。

  “那是对你对我娘,他在家对我们就是板着脸。”

  “那板着脸的时候你怕吗?”水水好奇,那这样的话还是她爹好,起码不会板着脸、

  “怕啥,他正常的表情就在这样子,我们都习惯了。冬月,你要摘啥草?”

  冬月已经走到了潭上头,上次她就是在这边看到了一片化金草,她找了找,“就是那个”她指了指椭圆叶子的大叶植物。

  杏花跟水水齐齐看过去,“搞了半天你是要摘云叶啊,你早说嘛,我打猪草的地方比这还多呢?”

  “云叶?”

  “是啊,云叶你不知道吗?那边山头大把,这叶子有什么用,猪都不吃。”水水纳闷它的用途。

  “哎呀,冬月说要摘总有她的用处,咱摘就是。”杏花二话不说,开始摘了起来。

  “咱还是先找跟棍子把四周赶赶,万一有蛇就糟糕了。”只要来到草多的地方,冬月就十分警惕,。

  “你放心好了,蛇不喜欢云叶,一般都离得远远的。”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我爹跟我讲的,你若是要这叶子,下次我没回打猪草便给你摘一筐子。”

  “有空你带我去看看。”若这植物多那是再好不过了。

  几人开始卖力采摘,没多久便一人摘了一筐子。

  她们回到潭边,今日有兴财叔在,他又懂得看地形,这会儿来了才2个时辰不到,桶就有了满的趋势,阿达兴冲冲的冲他们喊,“兴财叔真厉害,比我们捞得都多。”

  水水撇了撇嘴,“能不厉害吗,他最喜欢抓鱼,平时树枝子都能让他打到鱼,如今有了趁手的工具自然如鱼得水,我看我以后都没有机会模篓子了。”

  “兴财叔这是刚刚开始用篓子抓鱼,正在兴头上呢,等过两天他腻味了自然就不会抢你的呢。”冬月好笑的宽慰道。

  “你错了,他只会越来越来劲。我算是看出来了,他老早就想来看我们抓鱼,如今算是找到正大光明的借口加进来,我娘还得为他叫声好。”

  “你们父女可真有意思,我可不敢这么谈论我爹,再说,以后你爹隔一天就要去镇上送货,明日还是你上,你也莫发愁了。”

  “我也只敢背后嘀咕他两句,若是让我娘知道了,这会儿也是要板子上身的,我说的混话你们可别记在心上,可千万别传到我娘耳朵里。”

  “放心好了,我们也不是那多嘴的。”

  水水本来是应该继续跟他们一起抓鱼的,看到他们三个背篓,背篓虽然不重,但一人背两个却也不好背,又见他爹兴致冲冲的样子,便跟众人打了招呼,三人一人背一篓子回家了。

  到了家,将化金草全部倒在院子平坦处晾晒。

  冬月又带着杏花开始绣帕子,水水在一旁羡慕的看着。

  “你们这绣得可真好看,可惜我娘不会没人教我。”

  “你知足吧,若你真要靠着帕子挣钱的时候,我怕你就得跟我一样,巴不得不会呢。”杏花觉得她真的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我这回就接了5条,等这次工钱结了,我也不绣了,费时费力费眼睛,不适合我这种懒人。”

  “你是不是懒人我不知道,但咱们是同道中人这是肯定的。”杏花对着两人咧嘴直笑,

  “你们呐,有这么好的绣花手艺却不喜欢,我呢想学还没人教,真是人比人气死人。”水水无奈的摇摇头,“这卖鱼的生意固然好,但是你却不知道能成多久,说不定哪天就没了,但是这绣花不同,这技艺会一直陪着你,有这个手艺日子总不至于过不下去。”

  “水水,我发现你想的可真多,我是过一天算一天,从来没有想过以后怎样。冬月,你说呢。”

  “每个人的家庭环境不一样自然想的就不一样,我父母不在了,自然也是要往长远想的。”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想的长远才能早做打算。

  “水水的想法我理解,没有手艺傍身就没有安全感嘛。绣花其实我也才入门,都一样。”

  “正是这个理儿。若是日后找了婆家,有手艺也有底气不是。”

  “你这么早就想着婆家呢,啧啧,看不出来啊水水,好不害臊。”杏花在一旁调笑。

  “这有啥好害臊的,以后迟早的事,我娘说女孩子嫁人是一辈子的事,早早的清楚比糊里糊涂嫁出去要好。”

  “冬月,你也跟她一样想了嫁人的事?”

  “嫁人还远着呢,这么早想徒增烦恼。想它做什么?”

  杏花这才摸了摸胸口,“吓我一跳,我以为就我啥都不想呢。”

  几人在房里绣了会帕子,抓鱼的人就回来了,真的是收获满满,数了数,总共有51条大鱼,最高兴的事王兴财。

  “今日跟着这帮小子真是长见识了,过瘾。”

  将鱼倒进缸里,王兴财还想多看看,却被水水跟二斤拉走了。

  “冬月丫头,明早我再来找你。”

  “兴财叔可真有意思。”杏花够着头看着两个小的拉走了他们老子,“那我也回去了,这样,你明日也不在,我这绣着的半条帕子我就带回去了,明日上午替你绣完。”

  “求之不得。”

  人走了,平安过来问冬月晚上吃什么。

  “平安哥,你们想吃什么?”

  两人一口同声的说要吃疙瘩汤,正好中午的干烧小鱼虾还剩下一点,配疙瘩汤也不错。晚上冬月便做了个疙瘩汤。并跟南风下了任务,让他明天帮他晒院子里的云草,注意下午出去之前翻一个面。

  晚上,冬月点油灯开始绣她的绿帕子,她想了很久,觉得这般淡雅的春色绣上同色的竹叶跟茉莉最是好看,她准备先用不同层次的绿色绣竹枝竹叶。这点灯绣花最是费眼睛,绣了没多会儿她就开始眼皮子打架,她忍了忍,待绣好了所有的竹枝才终于挺不住去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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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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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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