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见侯爷多病娇朝辞>第196章 挑选婚服,苏意欢有消息了【4100】
  “飒飒飒……”

  冬日寒风凛冽吹动着树叶,与那人踩在雪地上的嘎吱声交织,在寂静无人的成国公府显得尤为诡异。

  慕云欢紧靠着背后的墙壁,秀眉紧拧脸色沉冷,藏在衣袖中的手已经握紧了匕首。

  她的背后是充满烟火气的厨房,站在里面忙碌的男子更是她的大半个人间。

  冰冷的目光紧紧盯着声源处。

  下一秒,一抹天青色的衣袂出现。

  慕云欢手中匕首正要脱手而出,结果看清眼前出现的人,急忙收了。

  她有些惊讶,不解地喊出声:“爹?!”

  秦今歌从夜色中走出来,一听见慕云欢的声音还愣了片刻,随即打着哈哈道:

  “欢儿……这么晚了,你在厨房做什么?”

  “我饿了来厨房找东西吃呀,我倒是想问问您,在自己家里鬼鬼祟祟干啥?”慕云欢看着秦今歌不太自然的神色,问道。

  “画到一半有点饿了。”秦今歌神色有些尴尬,解释之后问道:“为何会饿?府里晚膳做的不合胃口吗?饿了就吩咐下人准备就是了,怎能让你自己动手?”

  “没有,是我自己的口味有些……奇怪,但是不是我自己做,因为我也不敢吃我自己做的东西。”慕云欢说到一半才想起来:“所以……阿七真的没有说错啊,他怎么比我还了解爹你。”

  “不是你做,那厨房里的是谁?阿七又是谁?”秦今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咽了咽口水,香味都从厨房飘出去了,他越靠近就闻得更清楚,他本来还只是有点饿,这样一勾彻底饿了。

  秦今歌刚问完,就从厨房里传来沈离夜的声音——

  “欢儿,好了。”

  秦今歌被这声音惊得瞠目结舌,不敢置信道:“沈离夜那个臭小子?”

  慕云欢点了点头。

  两人一走进去,沈离夜和秦今歌就对上了。

  瞧见秦今歌,沈离夜倒是半点不惊讶,只是十分淡定地挑了挑眉,“欢儿,动筷吧。”

  慕云欢看着桌上的菜,满脸满足地接过筷子,还不忘提醒秦今歌:“爹,你饿了也吃点吧?他的手艺可是很好很好的!”

  还是她撒娇卖萌打滚换来的。

  整个厨房都充斥着饭菜的香味,勾得秦今歌肚子咕咕叫,他从来就不是重口腹之欲的人。

  但那饭菜卖相极好,香味又浓郁勾人,想必味道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实在很难拒绝啊!

  他定睛一看,就一碗鳝丝面,连筷子沈离夜也只拿了一双。

  他讶异地抬头望向沈离夜,那眼神就是无言地问着为什么只有一双筷子。

  谁知,沈离夜眉梢一挑,云淡风轻地说:“秦大人方才下午的时候还将送饭的下人赶了出来,现下倒是饿了?”

  “我…怎么下午不饿现在就不能饿了?”秦今歌被这个反骨女婿讥讽得脸色泛红,梗着脖子说道。

  “行,那就请秦大人自己动手吧。本侯做的饭,向来只给欢儿一个人吃。”沈离夜轻巧地挥了挥衣袖,毫不留情地说,丝毫没有想要分秦今歌一点的意思。

  慕云欢看了看两个人,试探着出声:“其实这么多,我也吃不完,爹爹你…要不自己拿双筷子吧?”

  她知道沈离夜对秦今歌不会太好的。

  毕竟他对谁都冷漠的,而且秦今歌之前还不止一次地说过不许沈离夜娶她这类型的话,按照她家男人那记仇的性子,恐怕不找个机会气回去,是不会对秦今歌有好脸色的。

  他最听不得别人想要分开她们的话。

  秦今歌虽说多少明白一点自己之前对沈离夜态度恶劣了,也被眼前色香味俱全的饭菜勾得馋虫四起,但好歹他也是岳父,当着自家宝贝女儿的面,他实在是拉不下这个老脸。

  他瞧了沈离夜一眼,甩了甩袖子:“丫头放心,不过是一顿饭罢了,爹爹不吃这顿也饿不死。”

  这话说得沈离夜没反应,但慕云欢却是有些不忍心了,瞧着沈离夜的反应是绝对不会放下身段的。

  她想了片刻,看着秦今歌试探着开口:“这时候再找下人来也是麻烦了。要不…爹,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虽然味道不如阿七做的,但是至少不至于让你饿肚子。”

  秦今歌一听,可窝心了,果然自家女儿就是贴心:“哼哼,还是女儿好,知道心疼人!”

  随即他就要拒绝,毕竟舍不得好不容易找回来的宝贝女儿做这些粗活,却不想沈离夜抢先了——

  “不许!”沈离夜眉眼冷硬,嗓音微凉低沉,一手揽过慕云欢,一字一句道:“我将你放在心尖尖上宠着,不是让你给别的男人做饭的!”

  慕云欢被他突如其来的占有欲弄得猝不及防,抿了抿嘴:“…他是我爹,你未来岳父,不是别人。”

  他一向霸道,但她的户籍如今在成国公府啊!

  秦今歌一听也认同:“就是,丫头是我的女儿!你小子别太过分。”

  “那也不许。你做的饭,只能给我吃。”沈离夜沉声开口,言语间不容别人置喙半句。

  一听沈离夜凶自家姑娘,秦今歌就忍不住开口护慕云欢:“沈离夜,你凶谁呢?我问你你凶谁呢?”

  结果沈离夜压根没搭理他。

  反倒慕云欢一下子就被沈离夜的话逗乐了,忍俊不禁地答:“话是好话,这事儿就不是好事儿了,我做的饭能吃都已经很稀奇了,你还只给自己吃,你是不是忘了那一回你吃我做的虾仁粥,脸都吃青了?”

  果不其然,沈离夜顿了顿,神色越发不好看了,“那日根本就不是吃虾仁粥吃得脸青!你做的虾仁粥虽然苦了些,可也不至于让我动怒。”

  是她信誓旦旦地说,给多少人做过饭吃,还一本正经地数有多少人吃过她做的饭。

  慕云欢眨了眨眼,有些疑惑地望着他问:“难道不是因为太难吃所以把你气得转头就走?”

  “你到现在还觉得,我是因为你做的虾仁粥太难吃,自己不敢吃而哄我吃下生气?!”沈离夜眉头紧锁,深邃漆黑的眼神和她对视。

  慕云欢眨着眼睛点头,后知后觉地问:“难不成你不是因为这个生气?”

  沈离夜被慕云欢一本正经,迟钝非常的样子气结,抿唇道:“不是,根本不足以让我动怒。我是气为何没有早点遇见你罢了。”

  慕云欢好像有一点接收到他的意思,试探着问:“…你是在说情话?”

  沈离夜抿唇气结。

  论自己老婆太迟钝怎么办?

  对此,沈离夜摸索出来的办法是,没有办法。

  怎么办,能怎么办?

  他自己挑的老婆,再迟钝也得宠着。

  秦今歌看着自家宝贝女儿和沈离夜的相处模式,这才反应过来人家小两口拌嘴根本没搭理过他。

  他反而在那儿义愤填膺的,根本没人理他!

  不过,自家宝贝女儿确实有点……“单纯直接”了。

  也难为沈离夜满腹情话说出来,还得看看欢丫头感没感受到。

  真的一想,好像也没有多气了。

  那一天,终究是秦今歌落了下风,自己煮了碗面,那边沈离夜早就带着慕云欢你侬我侬地互相喂饭了。

  秦今歌看着那画面,暗暗发誓,等他找回了夫人,也一定要这样光明正大地好好秀一把。

  ……

  慕云欢和沈离夜打的赌,以她输了结尾。

  沈离夜没有食言,第二天换了身官服就进宫,一大早上还没到上早朝的时辰呢,就把苏舜强行从永寿宫挖了出来。

  苏舜看着沈离夜,一大早上的被他气得头疼,不耐烦道:“你小子有什么事情,能不能选个阳间时间说?这才什么时辰,你也不看看是什么时辰!”

  王公公适时地开口提醒:“回皇上,丑时一刻了,您睡了三个时辰不到。”

  一听,苏舜更来气了,双手叉着腰,明显没睡好暴躁易怒:“丑时一刻,丑时一刻啊!沈离夜你要不要看看时候,卯时才上朝,还有一时三刻,你小子真的别太离谱!你有什么事情非要这个时候说啊?你说,你最好说出一个正当理由,不然朕明日就宣云欢进宫,让你受一个月的相思之苦。”

  沈离夜穿着官服,身影笔直挺拔,半点不怕苏舜的怒气,禀报:“回皇上,臣请旨成婚。皇上也知晓,从参军至今臣向来兢兢业业,对于身上的职责不敢有半分疏忽,等清闲下来,便已经二十有四,若是平常人家孩子恐怕都能打酱油了,如今终于得了心中佳人,也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昨晚实在思绪如潮,情思澎湃,翻来覆去,夜不能寐,所以进宫早了些。”

  说是解释原因,实则沈离夜这小子哪里有半点认错的模样,反倒是一番话把苏舜堵得严严实实。

  言外之意,他天天为你办事儿,忙这儿忙那儿,都二十四了还没找到个媳妇儿,好不容易有媳妇儿了,激动的一晚上没睡,自然要早点进宫早点娶媳妇儿。

  “行行行,不就是成婚…成,你想什么时候成就什么时候成,王公公你跟他去拟旨。”苏舜瞧着王公公带着沈离夜去拟旨,也是放心地坐在首座上,嘴里念念有词:

  “成婚好成婚好,以后也就有人能管着你这个臭小子了。人呐,果然还是要成婚了才能定下心来,有了夫人这才像个活生生的青年人。”

  慕云欢没来,沈离夜就像个死气沉沉的冰山,不通人情更是冰冷漠然,像是已经麻木的刀,没有半点人气。

  苏舜被沈离夜折腾得困,等到上朝时,便是文武百官发现平日里最是勤勉的皇帝今日竟是偷偷在龙椅上打起盹儿来了。

  当真是奇事。

  沈离夜请旨请得早,圣旨下来的也就早。

  但慕云欢瞧见圣旨定下的婚期时,也是忍不住惊了:

  “七日后就成婚?”

  王公公点了点头:“侯夫人没听错,正是七日后。”

  “不会太仓促吗?整个成婚一趟的准备下来,七日怕是要日夜操劳了。”慕云欢不解地望着王公公,随即想起什么,又问:

  “这婚期,沈离夜定的?”

  “是呢,侯爷查过黄历,说七日后是最近两个月内唯一一个宜嫁娶的日子了,所以定在七日后。”王公公答。

  “民女接旨,多谢王公公跑这一趟了。”闻言,慕云欢也是无奈地笑了,给王公公塞了个大红包这才作罢。

  按照大宋国的规矩。

  若是以重大婚礼仪式来办的话,男女双方在七日之内是不能见面的。

  这规矩是早就规定了,老祖宗传下来的,也没说什么原因。

  慕云欢和沈离夜突然就分居两地,她被接回了成国公府,沈离夜在定北侯府准备成亲事宜,七日之内不能相见,要等到成婚那日才行。

  秦今歌见过沈离夜护着慕云欢的模样,也就不反对她们了,反而竟还有些欣赏他这个女婿了:

  “丫头,定北侯府那边送来的,说是让你选一套最中意地作为婚服。”

  “好。”慕云欢正在院子里绣东西,听见秦今歌的声音便放下了手中的针线,结果刚应下,一转身人都愣了愣。

  整整几十上百个下人如涌泉般进了院子,她的院子不小,此时却是站的满满当当的。

  “七八十套里让我选一套?”慕云欢有些不可置信地望着秦今歌。

  秦今歌却不觉有什么,平淡道:“一百套选一套。沈离夜既然说要大办,十里红妆十六抬大轿,要给足你应该有的尊重,那所有的礼仪和仪制都要着重去办,至少也是要这样的了。不然有何大办的?”

  慕云欢无奈地揉了揉眼睛,一百多套她眼睛都要挑花了去。

  秦今歌突然想起,补充到:“侯府来的人说,若是你都喜欢便可以都留着,但是成婚那日只能穿一套,所以需得挑一套。”

  “行…”慕云欢只能埋头开始选。

  结果她还没挑到一半,成国公府的管家就急匆匆地冲了进来。

  “大爷,小姐,出事了,有人拿着之前的画像找上门来寻亲,说是来找您和小姐的!”ΗtτPS://Www.sndswx.com/

  慕云欢和秦今歌对视一眼,登时惊了。

  娘亲?

  苏意欢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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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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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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