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物思人,颇有几分要潸然泪下的意思。
这老头儿也鬼的很,操着一口纯正的豫东口音和蔼的说这个戒指是家里的祖传之物,明白告诉这公母俩,这个戒指是铜的不值钱。
说着还把戒指脱下来,给这夫妻俩看。
金丝眼镜男人拿到这个戒指之后,在手里反复的看,然后眼睛里那种惊异的光彩越发的亮了。
趁着老头儿低下头喝汤的时候,他还悄悄的用胳膊肘顶了一下老婆,老婆白了他一眼,脸上笑意更浓了。
我也抽眼看了一下那个戒指,有点楞了,这个东西的确不凡,而且这个戒指似乎还真有点来历。
趁着丈夫翻来翻去看的时候,我也认真的瞅了几眼,看见戒指内环里面有一块沉泥老垢,似乎是因为带的时间长了,积攒上的陈年老灰。
男人趁着老头儿不注意,快速把那块老垢用指甲卡掉了,里面果然有个繁体小字“车”,我心里一动,好像是想起来点什么。
当年三苏学士中最著名的苏二学士曾经主管过北宋的皇家图书机构,整理校印图书的时候,在此地居住过很久,据说当年印的《皇宸翰集》,《瑞书大全》……等一大批图书都是他主导的。
而且这些书采用了最好的纸张,油墨,采用珍贵红木做雕版,图书印成之后,又用几十种名贵香料进行蒸熏,使之不生虫不腐坏,所以宋版书有千年不腐做传家宝的美誉。
当时苏二学士曾经在自己的笔记记载过,为了防止这批图书被人觊觎,同时也有验证身份的意思,当时苏二学士命人皇家匠人打制了一批戒指。
凡是参与到此项印版活动的官员,一人一个,每个人领取都要在苏二学士这里登记,留名。
因为苏二学士名气太大,又是参与到印书编典这样流名千古的活动,很快这个戒指就成了文人被认可的象征。
你学问再大,没有到苏二学士那里留过名,没有参与过典籍编印,这都不算被认可。
所以,在北宋时期,这个印书活动结束,这种戒指就成了文人雅士们争相收藏的雅物。
有幸参与到这个活动的人更是视若珍宝,留给子孙后代当传家宝,这不是万贯家财,却是祖先作为学问大家的直接证据。
没有得到苏学士戒指的读书人更是想方设法要搞一枚,在北宋文人地位至高的情况下,这枚不起眼的铜戒指,成了火热一时的抢手货。
要说这戒指全铜的,不值啥钱,除了皇家匠人打制,算是官造的,可也不是皇帝御用的,只是苏二学士自己的私人行为。
可妙就妙在苏二学士名气实在是太大了,他的老师欧阳老学士死后葬于新郑,他就是北宋文人的执牛耳者,能被他赠与一枚这样的戒指,并且参与那么高级别的文化活动,这是当时很多文人的梦想。
于是,这枚戒指的身家被越炒越高,可即便如此,这个戒指也是收藏圈里的小众玩意儿,甚至还有人不认得此物的来历,融了做别的物件。
这个金丝眼镜的中年男人是识货的,并且应该是学问不浅的人,反反复复的看着戒指的细节。
要不是老鬼留给我很多奇奇怪怪的书籍,我都当故事会看了几遍,我还真想不起来那个戒指里的特殊标记。
我闷着头喝了一口汤,又看了一眼老头儿,那种非常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那是属于老鬼师傅那种人老成精的相似气质,我一眼就能看出来,这老头儿在反套路这夫妻俩。
果然,看完了戒指的中年丈夫急不可耐的想要从老头儿手里收购这枚戒指。
老头儿说这是传家宝,不能轻易给人,然后又重新把戒指带回了手上。
果然,金丝眼镜中年人沉不住气了,除了打感情牌,说是睹物思人,想起来自己去世的父亲,还提出要拿自己的传家戒指跟老头儿换。
我偷偷看了一眼他手上的“传家戒指”,应该是某大生的去年新款,四个九的纯金戒指。
可能是我频频看他们,引起了这对夫妻的不快,于是金丝眼镜的中年人在老头耳边耳语了几句,三个人喝完了驴肉汤,匆匆离开了店子。
我哑然失笑,这种稀罕事儿我也能遇见,所料不差的话,这个金丝眼镜的金戒指保不住了,弄不好,还要出点现金的血。
吃完之后,我懒洋洋的迈着步伐,在古色古香的街道上乱晃悠,谁知道转了两条街之后,我居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走近一看,居然是那个老头儿,穿着绸布小褂,得意的哼着“四千岁你莫要羞愧难当……”,背在身后的手上,一枚金煌煌的戒指戴在手上。
我笑着摇摇头,不由得放慢了脚步,跟着老头儿的节奏一起晃荡起来,直到他走到了一个铺面跟前,直接走了进去,抬头一看,哑然失笑。
门头上三个大字“瑞宝阁”,我的猜测再一次得到证实,玩古董的老人精,哪会上当啊。
我进门的时候,只见老头儿带上了一副老花镜,正站在柜台后面,把手里的戒指取下来,从柜子里的铜盒里拿出来另外一枚戒指戴上去。
定睛一瞅,我差点笑喷出来,和刚才金丝眼镜缠着非要的那枚传家铜戒指一模一样。
我进门之后,老头儿看见是我,仿佛是没有认出来一般,满脸笑意的问我:“要看点什么啊?”
我微笑的点头,然后貌似随意的回答:“随意看看,长长见识。”老头儿点头,示意我自便。
浑然忘记了刚才我们见过面,一副客人您随便瞧瞧的感觉,然后熟练的指挥看店的小伙子给我端茶。
炉子上煮的茶里有陈皮,一股甜香的茶味在店里慢慢飘散开,我接过小伙子端来的茶水轻啜了一口,这才发现手里的杯子来历不凡。
这,居然是个古瓷。
清幽的外釉颜色,有一层若有若无的明光,端在手里仔细看,似乎有一种光泽在流动。
颜色被天蓝色稍微弱一点,但是透露出来清冷的绿色,似乎在蓝和绿之间有一种巧妙的过度,这个颜色不得不说烧的很精妙。
即便是作为现代工艺品来说,也是为数不多的精品。
这家店的主人是懂瓷器的。
喝了一口茶水,也就是大众常见的白茶味道,里面应该是参杂了一点点的香料,和着陈皮显出来一股陈年老香的特殊滋味。hΤTpS://WWω.sndswx.com/
店里盘香炉子里飘出来的袅袅香气,加上嘴里似甘若甜的茶水味道,刚刚一碗油腻驴肉汤打底的胃里,热茶水下肚,十分的舒畅。
忍不住一口气把茶水喝完,礼貌的道谢,然后把茶杯还给了小伙子。
小伙子笑了笑,仍旧倒满茶水,然后小托盘递了过来。
这个托盘也特别,精致的白铜掐丝嵌金技术,细如发丝的金线被浅浅的镶刻盘子里,在一层老包浆下面显得格调不凡。
我认真的大量着茶杯下面的托盘,有点想忍不住从小伙子手里要过来看看。
可是,我老觉得那点不对劲儿,因为刚才老头儿那个表现给我印象太深刻了,总让人感觉到有点不踏实。
我道了谢,伸手去拿盘子里的杯子,这次轻啜慢饮,然后对这个杯子赞不绝口,偷眼看向老头儿。
果然,老头儿带着老花镜的眼睛正在瞅我,看我端起了杯子,脸上带了笑意,见我看向他,急忙把目光收回了眼前的书上。
果然有问题,我心里暗暗说。
一般的店面,都是用的一次性杯子来待客,即便是这种文玩古董店,用瓷器也是普通的瓷杯,没有谁用这么好的杯子来待客的。
第一次我端详杯子,没有开口询问,第二次就给我端上来了盘子。
联想起来刚才老鬼的行为,我哑然失笑,感情老头儿这是在放饵呢,看我上不上钩。
从刚才老头儿用一枚铜戒指钓了那个金丝眼镜的行为来看,这老头儿不简单。
我又喝了一杯茶,故意没有喝完,随手放在了身边的小桌子上。
那小伙子也是机灵干脆把托盘放在我近前的桌子上,然后扭头去忙了。
我装作对身边的这两个物件不在意的样子,抬头看周边墙上挂的字画。
这里是乡下小镇,最贴近一线的地方,中原省古墓林立,传承丰富,自打这两年开始古玩文物热之后,许多东西都被有心人收到了店铺里。
行内有个术语,一线到村里或者居民家里收玩意儿的人,叫“铲地皮”,意思是啥好东西都给你搜罗光。
七八十年代的时候,都是骑着自行车,后来都骑摩托车,到了后来还骑摩托车,而且越破越好。
为啥不开轿车,你一个收古玩的,开个豪车下乡,谁相信你三五十块收走的是不值钱的玩意儿,自然是狮子大开口。
店里东西也很普通,都是一些解放前或者解放后的一些老物件,看了一圈没啥惊艳的。
我又把目光放在了那个瓷杯上,虽然跟着老鬼师傅见识过一些名瓷,可是这么特殊的还是头回见,见我又一次端起了那个杯子,放在阳光下眯眼观察,那老头儿出声了:“先生眼光不错,这个瓷杯来历不凡。”我心里知道,戏肉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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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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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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