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腻腻歪歪,卿卿我我的快到了村口,王永珠才推开宋重锦,掀开帘子,坐到车厢里去,她得整理一下头发衣服,不然被人看到了,还以为他们俩怎么着了呢。
宋重锦心中虽然不舍,刚尝到甜头,恨不得时刻就将永珠揣在兜里,一刻也不分开。
可也知道人言可畏,如今两人虽然定亲,说话,偶尔拉个手什么的不妨事,可要再亲密一点,就要被人说嘴了。
永珠是自己心尖尖上的人,怎么会容得她名声因为自己不好?
因此只哑着嗓子:“不着急,我慢点赶马车……”
“你闭嘴!”王永珠气急败坏。
宋重锦知道永珠这是害羞了,一笑,眼中的柔情不掩。
两人进了王家院门,努力表现得正常。
包子还剩下五个,王永珠拿到灶屋,此刻灶屋里林氏和江氏正在忙活做饭,看到王永珠手里的包子,江氏忙上前接过来:“小妹,是今晚就热了吃,还是留着明儿一早吃?”
“今晚就热了吃吧,这是重……宋大哥从镇上买来给爹娘尝尝的。”王永珠差点要顺嘴就说出重锦两个字来。
都怪宋重锦,一路哄着自己念了七八百遍重锦,这都说顺嘴了。
江氏答应着,将包子放进锅里的饭上蒸着。
王永珠扭身要走,林氏却开口了:“小妹,你头上这簪子,还有手上这镯子,怕是金的吧?”
江氏开始还没注意,此刻听林氏一说,也抬头看去,顿时眼神一凝。
好漂亮精致的簪子,那蝴蝶在发间,颤颤巍巍的,被灶膛的火光一映,在这暗黑的灶屋里闪闪发光。
还有小姑子手上的镯子,也是金色的,还镶嵌着好几个颜色的宝石。
两妯娌一时看呆住了。
王永珠不好意思的一笑:“这是宋大哥买给我的,不是金的,是银鎏金的。”
“真好看,那蝴蝶跟活的一样,我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簪子。”林氏喃喃自语。
庄户人家,哪里有那么多讲究,平日里头发用木头簪子就不错了,谁家能有个银镯子和银簪子戴,那都招人羡慕。
就是簪子,也都是韭菜叶形状的素银簪子,哪里有什么花样?
哪里曾见过这样精巧的东西?
虽然不懂什么叫银鎏金,当既然有个金字,肯定不便宜啊。
林氏羡慕得不行,自家这个小姑子咋就这么命好?
出生就得张婆子疼爱,一家子老小都靠后,没吃过一天苦。
找了宋重锦这样一个上门女婿,本以为是个没出息的,可宋重锦命好啊,服个毒药眼睛还被看好了,屁事没有。
还从那曾经的师傅那里捞了一大笔银子回来了,如今这身价,难怪可以给小姑子买带金的首饰呢。
王永珠今天心情好,冲林氏和江氏微微一笑:“今儿个天晚了,看不真切,等明儿个我戴出来让两位嫂嫂细看看。”
说着,扭头就出去了。
江氏和林氏在灶屋里看着王永珠的背影出了半天神,两个人的情绪都有些低落。
回到上房,张婆子一眼就看到了自家闺女头上戴着的新首饰,“哎呦,快让娘看看,这是哪里来的鲜亮首饰,真好看!衬得我闺女就跟仙女一样。”
王永珠忙凑到张婆子面前,低头让她细看,一边解释:“是宋大哥买给我的。”
张婆子上下仔细看了一遍,又亲手摸了摸,才点头:“算重锦这小子有心了,眼光也好。这是金子的?”
王永珠忙摇头,又解释了一下银鎏金。
张婆子才咂吧着嘴:“这世人也太会想了,想来是那城里人,买不起金子做的,又好个面子,才做出这种里面银子外面包金子的东西来。就说城里人不实在,不像咱们庄户人家,金子就是金子,银子就是银子。”
王永珠被张婆子的话逗笑了,附和了两句。
就听到外面,金罐他们打闹着回来的声音。
金罐几个孩子一进院子,就闻到一股说不出来的肉香,勾得人心里痒痒,口水忍不住就快流出来了。
几个孩子眼睛都直了,跟着香味,一路寻到灶屋。
“娘,今儿个做啥好吃的了?怎么这么香?”几个孩子七嘴八舌的问林氏和江氏。
林氏和江氏才回过神来,立刻也闻到了一股勾得人馋虫都出来的肉香味。
两人对视了一眼,今儿个家里就是平日的几个菜饭,没什么特别的啊?
有了!是小姑子带回来的包子!
这香味太诱人,林氏和江氏都忍不住吞吞口水。
更别提孩子们了。
就连在门口收山货的王永贵都钻了进来:“这香味我闻着有点熟?这是?这不是唐氏的包子?”
说到这里,眼睛都亮了,搓着手:“今儿个家里居然有唐氏包子吃?快,热好了先给我一个尝尝。”
“我们也要尝尝……”几个孩子也嚷道。
林氏忍不住就要去揭开锅盖,被江氏拦住了:“这包子是小妹带回来的,说是宋兄弟买的孝敬爹娘的!”
一听说是孝敬王老柱和张婆子的,孩子们都不敢再要了,只咬着指头流口水。
王永贵舍不得走,偷偷蹭到江氏旁边:“有几个?”
江氏伸出巴掌来比了比。
王永贵心里有数了,有五个,爹娘一人一个,还剩下三个,运气好,脸皮厚点,还能蹭上一个。
当下满心都是包子,直催着开饭。
等到饭菜端上桌,尤其是五个白白胖胖,小孩子拳头那么大,褶子口冒着油光的包子被端上桌,大家都忍不住长吸了一口气。
“这是啥?这么香?”王老柱连烟袋锅都忘记了拿,问道。
“这是宋大哥在镇上买的包子,孝敬爹娘你们尝鲜的。”
“重锦啊,有心了!”王老柱心中满意,如今这家里,也就这上门女婿和几个小孙子孙女对自己态度没变了。
既然是女婿孝敬的,那还等啥?
王老柱就先抓了一个,王永珠给张婆子也夹了一个:“娘,快趁热吃,这包子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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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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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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