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农女有田有点闲>第四百九十九章 初吻
  王永珠以前就听自己的一个表姐说过,男人肯主动给你买礼物,你高高兴兴地接受人家的一片心意,男人也会觉得自己的心意受到了肯定,大家皆大欢喜。

  你要是推三阻四,还要念叨人家浪费钱,有这钱不如买点实惠的什么的,男人的一片积极性被打消了,以后谁还给你买礼物?

  这个表姐,情商高,虽然长得只是清秀,可身边追求她的精英男数不胜数,最后挑了一个精英中的精英嫁了,小两口如胶似漆,表姐夫简直把表姐捧到手心里。

  是身边姐妹们学习的楷模和榜样。

  而王永珠另外一个表姐的闺蜜,却恰恰相反,是那种被家里教出来,要温柔善良,体贴懂事的好姑娘。

  谈个恋爱,事事都替男方着想,出去吃饭,怕男方多出钱,高级餐厅不去,去普通小馆子,到最后又提议说外面吃都不干净,不如买菜在家做。

  男方给买个贵一点精致一点的礼物,心里喜欢,嘴上推拒,还念叨让男方不要浪费钱,买这种不实用的做什么?存钱买房买车不好?

  请她看个电影,也说不如买点零食就在家网上看也一样。

  男方初初还感动,觉得女方是为自己着想,后来习惯了,当女孩子的体贴是应当的,脑子里就没有给女孩子买礼物,请女孩子吃饭的想法了,反正女孩子总会拒绝的。

  等到婚后,女孩子看着别人的老公过节,生日什么的给自己妻子买花买礼物,出去浪漫,羡慕不已。

  而自己的老公却从来没有这个心思,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提出来,老公却很诧异:你不是说买花买礼物这些浪费,不实用吗?存钱买房买车不更划算?

  那个闺蜜抱着自家表姐哭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悔不该当初的样子,给王永珠留下过深刻的印象。

  眼珠子一转,王永珠高高兴兴的将手镯往手上一带,鎏金的手镯上,细碎的宝石在太阳光大照射下,熠熠生辉,映衬得王永珠的手腕纤细,肤色如蜜。

  宋重锦只看了一眼,就心跳加快,不敢再看。

  偏王永珠还将手腕伸到他面前:“好看吧?”

  宋重锦只觉得心跳如雷,口干舌燥,吞一口口水,嗓子突然变得干涩而低哑的道:“好看——”

  王永珠又拿着簪子往宋重锦手里一递:“我自己看不到,你给我插上。”

  宋重锦一贯拿弓箭拿刀稳如泰山的手,此刻微不可见的颤抖着,抿了抿唇,将那只蝴蝶的簪子轻轻的插进发间。

  随着王永珠一动,那蝴蝶微微的颤抖,扑棱着翅膀,宛如要飞去一般。

  一般庄户人家的姑娘不戴金首饰,一是太贵重了买不起,二是金首饰对皮肤的要求白皙,戴着才好看,皮肤黑黄的戴着金首饰,只显老气。

  王永珠如今皮肤已经养得白皙透亮,气色也好,粉白的脸颊上,泛着淡淡的红晕,头发乌黑,鎏金的蝴蝶簪和虾须宝石镯子戴在她身上,倒显出她几分灵秀之气来,一点也不像是山村庄户人家的女孩子。

  反而像是大家族里娇养着的姑娘。

  宋重锦眼神不错的看着,只觉得此刻的永珠,鎏金的首饰不仅没压住她,反而衬托得永珠人比花娇,更添风姿。

  宋重锦心思一动,这样的永珠似乎才是真正的永珠,往日的永珠一直低调,压抑着自己,让自己符合庄户人家姑娘的形象。

  她自己都没发现,其实这样的她,戴着漂亮的首饰,穿着漂亮的衣服,笑得有点狡黠,有点孩子气的天真的她,才像是真正的她。

  永珠这样的女孩子,理应穿着绫罗绸缎,衣食无忧,无忧无虑,带着一点点的天真,一点点的漫不经心,被人娇养着……

  想到这里,宋重锦心中陡然升起一股斗志来,如果不能让永珠过上这样的生活,还算什么男人?

  “永珠,这些首饰你喜欢吗?”宋重锦轻声问道。

  “当然喜欢!谢谢你!”王永珠此刻找回到一点以前身为明珠的时候的感觉,非常顺嘴的回答,还顺势就凑到宋重锦的脸颊边,亲了一记。

  以前的明珠收到自己父亲和家人买给自己的礼物的时候,都是这么感谢的。

  宋重锦脑子里轰得一声炸开了,那柔软的触感,那轻盈的一触,让他全身的血液几乎都沸腾了。

  王永珠亲完才回过神来,糟了!这可是宋重锦,不是自己亲爹!

  怎么办?

  两人都傻在了哪里。

  好半天,宋重锦才找回了神智,低哑的开口:“永珠,你居然……”

  王永珠恼羞成怒,自己主动亲他了,还想咋滴?好歹这也是两辈子的初吻好吗?白便宜宋重锦了!

  “我亲你咋滴?我们俩都定亲了,你都是我的人了,亲一下又不会掉一块肉?你……”

  剩下的话被尽数吞到了宋重锦的嘴里……

  王永珠愣愣的看着宋重锦,唇上灼热的温度,触感,无不显示,她居然被宋重锦给亲了!

  宋重锦的心都要飞到天上去了,就这样和永珠唇齿相依,气息交缠,让他如坠云中,晕乎乎的,快活得想要跳起来。

  两人这样唇对唇好一会,还是山路不平,马车一个颠簸,将两人震开,才回过神来。

  对看一眼,两人都面红耳赤。

  宋重锦的眼神亮得可怕,似乎想要一口将王永珠给吞下去一般。

  王永珠有点抵挡不住,扭过身去,暗自唾弃自己:呸!没出息!好歹也曾经阅遍网上小H文,**也看过,虽没有实际操作,可理论经验丰富啊!居然被这样一个纯洁的如同白纸的吻给撩得心怦怦跳,太没出息了!

  不行,不能怂!这么想着,王永珠又不服输的转过身来,就被宋重锦一把搂入了怀中,一个个轻如蝉翼一般的吻落在了她的发丝上,宋重锦只低低的亲一记,喊一声:“永珠……”

  喊得王永珠好不容易才平复的心又跳得欢快起来,整个人浑身的力气都被他给喊没了,软软的靠着宋重锦,心里想着要推开宋重锦这个登徒子,臭流氓。

  可那手却老老实实的抓着宋重锦的胳膊,半点力气也使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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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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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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